一、回迁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二、回迁房更名(过户)的注意事项
一、回迁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
2、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3、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6、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7、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8、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9、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回迁房更名(过户)的注意事项
1、通过开发商发放的拆迁政策中对回迁房性质的说明或者去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查询确定回迁房的性质后再行决定是否购买回迁房;
2、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3、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
4、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
5、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
本文地址:https://www.fang85.com/xcqzs/120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