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阳光小学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
招生范围: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和西安市义务教育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程序:网上登记报名、按规定完成资料审核工作
5月20日-24日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登记
5月20日-24日资审登记报名的阳光小区业主儿童相关资料
5月27日-31日资审其他儿童相关资料
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学位认定登记
6月24日学校发放通知书
7月2日家长持通知书到学校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碑林区雁塔路小学
2019年新生招生方案
根据碑教发[2019]85号文件精神,现公布碑林区雁塔路小学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方案,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及时登陆“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入学登记、资质审核,确保新生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学区划分:环城南路以南(和平门外——93中),雁塔路以西(和平门外——雁塔路李家村十字);友谊路以北(雁塔路李家村十字——刁家村南口);永胜路以东(体委——刁家村南口)。
新生摸底登记时间:
5月14日——19日宣传招生政策、摸排生源阶段;
5月20日——31日适龄儿童家长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入学登记;
5月20日——24日资审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相关资料;
5月27日——31日资审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相关资料。
学区内新生入学要求:
1.凡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全家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房产证到对应的社区或单位进行摸底登记。
①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家庭未购房的,家长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进行申请登记。如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②户籍新政落户家庭户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进行申请登记。如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明,未购房的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进行申请登记。如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④城市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已安置的到安置地对口小学资审;未安置的,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到租房地对口小学进行资审。如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相关说明:
根据《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下情况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不予安排:
1.购房: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购房但未落户籍,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适龄儿童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假户口: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以上情况,建议将适龄儿童户籍转至其监护人房户一致的户口簿,到对口学校登记资审。
碑林区雁塔路小学
2019年5月10日
碑林区雁塔路小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碑林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按照“学校登记四证审核积分排队统筹安排”原则安排学位,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1.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申请在碑林区上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再按照平台推送信息到指定资审点办理资审,资审合格后签订统一调配协议书。在入学登记和资审办理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有提供不实证明、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受理。
3.“四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居住证明:
非西安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双方在我校学区内的居住证;周至县、鄠邑区和蓝田县户籍的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双方在我校学区内的居住有效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②户籍证明:
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薄和父母身份证。
2019年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如果是2012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家长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或无学籍证明。
③务工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④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格式请咨询学校)。
以上材料家长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推送信息到指定资审点办理资审,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4.我校按照“四证审核、社保优先、积分排队”的方法登记。
①社保优先。参照陕西省中高考“外地户籍在西安市参加中高考考生父母应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优先安排随迁子女父母在西安市缴纳社保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父母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②积分排队。按照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购房等条件进行积分,
【备注:我校设立2019年碑林区雁塔路小学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点,将依照“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推送信息的要求,资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材料,与审核合格的随迁子女家长签订同意统筹调配协议书。】
请符合条件且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的家长,提前准备好各项资料,依照入学管理平台系统推送的时间按时参加资审。
碑林区雁塔路小学
2019年5月10日
流出证明模板:
碑林区实验小学
本校学区:雁塔路以东,太乙路以西,环城南路东段以南,南二环以北(铁五二小学区除外)
登记对象:年满6周岁(2012.9.1-2013.8.31含)出生的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附和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户籍新政落户的适龄儿童、“四证”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
入学登记和资审时间:5月20日-31日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www.xaywjy.com/)登记
5月21日-24日15:00-16:30资审学区内适龄儿童资料
5月28日-31日资审随迁子女资料,合格后签订《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同意调配协议书》
资审地点:碑林区实验小学北教学楼一层
准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区内: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
2.随迁子女:四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3.资审时请带孩子
具体内容请看下图:
西安沣东实验小学
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西安沣东实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开始了,为依法保障学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保证您的孩子顺利登记入学,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公告内容:
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秋季计划招收10个班,新生学位数为450个。
学区范围:六合家园(聚驾庄)、西围墙、王寺村、纪杨村、周吴村、中海·昆明路九号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并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
招生程序: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及招生计划,学校将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遵循以下顺序录取一年级新生:
1、接收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2、接收沣东新城城区改造原学校拆除后居住在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3、接收居住在本学区沣东新城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入学。
4、接收居住在本学区内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里各类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5、接收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的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子女入学。
6、接收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入学。
如果学区范围内登记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收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将其余学生登记造册后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将根据全区学位空余情况,依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并于6月30日前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持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时间及审核材料要求:
(所有审核材料均需原件和A4纸大小的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含有首页、父母户口页和适龄儿童户口页;接种证复印适龄儿童信息页;居住证、身份证要求父母信息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注:进城务工人员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凡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沣东新城、沣西新城、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审核说明:
1、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查验登记,来时带上幼儿本人、孩子近期二寸照片一张、《入学申请表》、《诚信承诺书》(样表附后)及所需审核资料。重要提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学位。
(注:周内登记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双休日不登记)
2、以下情况不予登记安排:
A:假户口等非正常户籍的。
B:空户:因家长择校造成孩子的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C:挂户:因家长择校造成孩子的户籍在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上。
D:提供虚假证明: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一审终止,不予办理登记。
E: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的,将不予办理。
F:已在他校入学或建立学籍的学生不予登记。
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家长按照学校招生公告中的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带上自己的孩子经门卫同意后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验证登记。
2、请各位家长相互告知,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登记,过期不再办理。
3、如果是2012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家长需提供无学籍证明,凡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学。
4、接收居住在本学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如果学位有限,按照买房合同、居住证、劳动务工合同等情况综合考虑接收。
5、所有审核材料均需原件和A4纸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不退还。
6、6月25日前,根据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84368442—8105
负责人:孙老师王老师
西安沣东实验小学
2019年5月14日
新生入学登记表
沣东二小、四小
沣东第二小学、
第四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您好!沣东第二小学、第四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开始了,为保证您的孩子顺利登记入学,请您仔细阅读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公告。
招生计划
1.沣东第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8个班,440名学生。
2.沣东第四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8个班,440名学生。
学区范围
1.沣东第二小学学区:孙围墙村、吕围墙村、新军寨村、北沙口村、启航佳苑、后卫馨佳苑。
2.沣东第四小学学区:凤凰城、华润二十四城、后围寨村、三桥安置新村。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
登记程序及审核材料(所有审核材料均需原件和复件印)
以上所有审核材料均需原件和A4纸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接种证复印适龄儿童名字页;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招生录取顺序
第一顺序:接收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第二顺序:接收沣东新城城区改造原学校拆除后居住在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以开具的拆迁证明时间排序)。
第三顺序:接收沣东新城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
第四顺序:接收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见附件)各类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第五顺序:接收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的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
第六顺序:接收在学区内购买住房但户口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入学。如果有空余学位,以网签合同或合法房产证为准,按照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第七顺序:接收租住在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最早签发居住证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若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收能力,学校按照第一至第七招生录取顺序招满后,将其余学生登记造册上报沣东新城教育局,由教育局重新分配。
审核说明
1.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登记,并带上幼儿本人及孩子近期二寸照片一张,填写《新生入学申请表及承诺书》,凡未按时登记,视同自动放弃学位。(注:周内登记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双休日不登记。)
2.凤凰城、华润二十四城业主如买房并将子女落户,则视为学区内学生招生;如买房但未落户,则按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政策执行。
3.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父母双方居住证若有换证情况,请咨询派出所并打印最早签发居住证的相关证明。
4.凡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登记。
注:周内登记时间:(节假日、双休日不登记)
早上8:30--11:30
下午2:30--5:00
沣东二小、四小登记地点:沣东二小报告厅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相老师
咨询电话:029--62958017
沣东第二小学、第四小学
2019年5月14日
沣东三小
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沣东三小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西咸沣东教发【2019】70号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招生计划:2019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8个班,400名学生。
学区范围:南皂河、北皂河、八兴滩、新民村、二府营、泥河村、芊域阳光(原西坡村回迁户)、郑家村、杜家村、师家营、沙河滩村。
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身心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儿童(2012.9.1-2013.8.31)。
招生办法:
(一)本学区户籍新生入学:本学区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在监护人带领下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二)沣东新城城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新生入学:沣东新城辖区内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在监护人带领下,持以下相关材料登记:
1.户口簿;
2.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租房合同;
3.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
(三)户籍新政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入学:家长持户口簿和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口的学校登记。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
(四)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1.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见附件1),由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材料及证明申请登记。
2.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家长持户籍卡等相关材料申请登记。
(五)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新生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按照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登记。
1.进城务工人员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以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沣东新城、沣西新城、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随迁子女四证审核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带领子女持“四证”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
3.“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①非西安市户籍的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及相关材料。
②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本学区的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上述相关材料指:租房需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学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买房需提供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和所在工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只提供复印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单位在沣东新城范围内。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见附件2)。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说明:所需的所有证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复印齐全,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
招生程序:
我校2019年招生将分五步走,在保证前两类学生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学位情况,按照招生步骤依次招收。
第一步:5月20—23日,学区内行政村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时间
行政村
5月20日上午
芊域阳光(原西坡村回迁户)
5月20日下午
南皂河、北皂河
5月21日上午
泥河村、二府营
5月21日下午
八兴滩、新民村
5月22日上午
杜家村、师家营
5月22日下午
郑家村、沙河滩村
5月23日
审核整理学区内资料
第二步:5月24日,接收沣东新城城区改造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户籍新政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入学;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子女入学;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
第三步:5月27—31日:接收学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按照居住证签发时间(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按租房合同的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时间
户籍
类别/居住证地址
5月27日上午
市内
户籍
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
5月27日下午
市外
户籍
芊域阳光
5月28日上午
南皂河、北皂河
5月28日下午
泥河村、二府营
5月29日上午
八兴滩、新民村
5月29日下午
杜家村、师家营
5月30日上午
郑家村、沙河滩
5月31日
整理汇总
若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收能力,学校按照以上顺序招满后,将其余学生登记造册上报沣东新城教育局,教育局将重新分配,并由接收学校6月25日前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第四步:6月1-9日,学校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审核学生的信息及提供的各种资料。
第五步:6月20日-6月25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根据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簿领取入学通知书(6月20-22日区内、6月23-25日区外)。
情况说明:
1.空户、挂户,请家长将孩子转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
2.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办理登记,取消入学资格。
3.请各位家长登记时带上自己的孩子,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登记,没有按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的,过期不予办理。
时间地点: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10-4:30。
地点:沣东三小
电话:89141086张老师
西安沣东第三小学
2019年5月14日
沣东第六小学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西咸沣东教发〔2019〕70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将2019年度招收一年级新生情况公告如下:
招收对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入学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一)本学区户籍新生入学
依据区教育局2019年招生入学工作安排意见,本年度我校学区划分情况如下:
镐京村、北丰村、南丰村、润景怡园(梦白村、新常村)、太平村、启航佳境、五星村、昆明澜庭
以上自然村及小区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注: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按时上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写申请交至学校,学校报教育局,办理休学相关手续)
(二)沣东新城城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新生入学
沣东新城辖区内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在我学区范围的,在其监护人带领下,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租房合同及相关材料(村委会居住证明)、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材料(加盖村委会公章)等资料登记入学。
(三)户籍新政落户人员子女入学
户籍新政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本和居住证明到学校进行登记。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当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和落户人员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四)非本区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1、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见附件4)是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材料及证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登记入学。
2、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家长持户籍卡等相关材料,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登记入学。
3、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公租房等协议,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登记入学。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后文会具体说明),并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需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具体安排:
本次招生我校会竭力做好组织工作,让广大家长朋友们少排队,少跑路。请大家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以下时间安排,提前准备好资料,准时前来审核登记。
1、镐京村、太平村、南丰村。
时间:5月20日
资料: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学生父母双方页)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登记入学。
2、北丰村、润景怡园(梦白村、新常村)、启航佳境、五星村、昆明澜庭。
时间:5月21日
资料: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学生父母双方页))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3、沣东新城拆迁过渡居民子女
时间:5月22日—5月23日
资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学生父母双方页))、租房合同及相关材料(村委会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材料(加盖村委会公章)(原件、复印件)。
4、户籍新政落户人员子女
时间:5月24日上午
资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学生父母双方页))、租房合同及相关材料(村委会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
已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未购房:无房证明、租房证明、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
5、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时间:5月24日下午
资料:可提前拨打我校招生电话核实,再按上级要求准备资料。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时间:5月27日--31日(儿童在家长的陪同下一同前来。)
资料:“四证”(原件、复印件)具体如下:
证一(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沣东第六小学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或本学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沣东第六小学学区范围内居住证及租房合同;
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学区居住证明及租房合同。买房:提供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
证二(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
证三(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只提供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至少父母一方在沣东新城范围内务工。
证四(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材料,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回。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
1、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空户:适龄儿童的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3、挂户: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上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
4、提供虚假证明: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可不予办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我校将会严格按照学区范围、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程序进行招生。工作中做到不留盲点,切实做好2019年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联系人:马老师、王老师、田老师、党老师
联系电话:6261573662615730
备注:当天来校报名登记,请先在学校南门门房处领取排号,学校将根据排号分组分批入校,进行登记。
沣东第六小学
2019年5月9日
沣东新城和平小学
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沣东新城和平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开始了,为依法保障学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保证您的孩子顺利登记入学,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公告内容:
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级,新生学位数为360个。
学区范围:和平村(和平丽苑)、和平春天、赵家堡、肖里村、昆明时光
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具备基本生活能力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
招生程序
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及计划,学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遵循以下顺序录取一年级新生:
1、接收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2、接收沣东新城城区改造原学校拆除后居住在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3、接收沣东新城集体户落户人员在学区内稳定居住的适龄子女入学。
4、接收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学生》里各类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5、接收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的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
6、接收居住地在学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及其他情况的学生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在本学区相对稳定居住的原则,依据首次办理居住证的时间长短排序录取。如首次办理居住证地址为本学区,中途又不在本学区居住,再次办理地址为本学区,不连续居住的情况按照最后一次在本学区办理居住证的时间进行登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如更换过居住证,请联系派出所提供首次办理居住证时间的证明单。居住证相关信息请提供真实有效的,如出现居住证等材料有伪造情况,将取消入学登记资格。
7、如果学区范围内申请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收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将其余学生登记造册后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将根据全区学位空余情况,依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并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持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所有家长:考虑到招生登记工作的秩序,请按照学校划分的区域登记时间来进行登记,不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学生入学的依据。
招生时间及审核材料要求:
(所有审核材料均需原件和A4纸大小的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含有首页、父母户口页和适龄儿童户口页;接种证复印适龄儿童信息页;父母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审核四证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
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
(2)居住证明:
①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学区内的居住证(居住证更换过的需在派出所提供首次办理居住证日期的证明)及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
②西安市内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学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买房: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随迁子女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
●租房: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学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房东房屋证明和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务工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至少有一方在沣东新城辖区内务工)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按照样表打印填写)
六、审核说明:
1、所有登记类型的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登记,来时带上幼儿本人、孩子近期二寸照片一张、《入学申请表》、《诚信承诺书》(样表附后)及所需审核资料。如未按时登记,视同自动放弃学位。
注:周内登记时间:(节假日、双休日不登记)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以下情况不予登记安排:
A:假户口等非正常户籍的。
B:空户:因家长择校造成孩子的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C:挂户:因家长择校造成孩子的户籍在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上。
D:提供虚假证明: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一审终止,不予办理登记。
E: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的,将不予办理。
F:已在他校入学建立学籍的学生不予登记。
要求及注意事项:
1、家长按照学校招生公告中的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带上自己的孩子经门卫同意后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验证登记。
2、请各位家长相互告知,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区域登记安排进行登记,过期不再办理。不在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名单内的如有招生行为属违规,家长可拨打教育局公告内的招生办公室电话。
3、如果是2012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家长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凡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学。
4、所有审核材料均需原件和A4纸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不退还。
5、6月30日前,根据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登记地址:沣东新城和平小学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84539258
负责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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