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南门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通告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城厢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9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莆城招委)[2018]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情,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划片入学对象
1.初中:
(1)凤凰山街道南门、南园社区及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社区和肖厝、顶墩、下黄村;
(2)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备注:户籍在南门、南园社区的七年级入学对象,须提供2018年12月31日(含)前的同一地址的户籍和房产证明。户籍在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社区以及肖厝、顶墩、下黄村的七年级入学对象,须提供2014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
2.小学:
南门学校:凤凰山街道南门社区以及朱坑、白洋、林桥社区。
中特小学:凤凰山街道南园社区及中特小区和三和观天下小区
备注:一年级新生为2012年9月1日(含)后至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对象
1、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迁入不足、房产办理时间不足的)。
2.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
3.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有房产无户口适龄少年儿童。
5.符合条件之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对象报名材料
1.划片入学和迁入时间不足: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户口簿、居住证明(水、电费缴费fa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原籍户口簿(就学对象户籍应在其进城务工或经画的父母一方的户口本上,下同)、居住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上商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份。
4.有房产无户口适龄少年儿童:该房产(自建房、人才公寓、小产权房等)为唯一居住地、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和水电fa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国土房产部门出具的无片区外房产证明。
5.符合条件之的随迁子女: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工商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等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七年级
(1)普及区划片入学对象现场认证:
7月16日,南门、南园、肖厝、顶墩、下黄
7月17日,莆糖、沟头、棠坡
(2)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对象:7月18日-19日
2.一年级
(1)普及区划片入学对象现场认证:7月20日南门、南园、白洋、朱坑、林桥社区、中特小区和三和观天下小区
(2)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对象:7月21日-23日
3.报名方式:
今年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要在我校小学或初中起始年段入学的学生都需登录莆田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栏目,进行家长实名认证、网上片区学校报名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持对应材料往我校完成现场资料审核,未完成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报名地点:空中操场一楼报名时间:
早上8:30-11:00
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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