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建局给出了权威答复。
人才公寓的出租和销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人才。 区(市)、县可以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护范围。
人才公寓承租人租赁、购买人才公寓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
(2)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的,必须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浦江县工作,且必须在用人单位注册的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当地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三)住房限购期内,购买人才公寓须符合本市限购政策中自有产权住房数量的相关规定。 即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园区、高新区西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人才公寓,二人及以上家庭还须符合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一套(含一套)以下的条件。
获得人才落户资格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根据成都人才落户服务网发布的人才公寓租售登记公告申请租购人才公寓。
租售登记公告发布后,工作人员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已获得人才落户资格的人才。
是的。 全市人才公寓和产业园配套住房项目正处于逐步建设阶段。 项目满足租售条件后,将逐步在人才住房服务网站发布租售公告,公示项目信息。 请及时关注成都市人才住房服务网。
人才公寓的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销售,人才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种。
是指取得住房资格的人才按照市场租金租用人才公寓。 租赁满5年并通过人才考核评价的,可按入住时的市场价购买租赁房屋。购买时的市场价低于入住时的市场价. ,按购买时的市场价格。
是指取得落户资格的人才按市场价格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托管单位分享房产权。 开发建设单位或托管单位首次向人才出售的住房房地产比例为75%,其余股份由开发建设单位或托管单位持有。
是指取得住房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赁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价格15%的政策折扣。
A、B、C、D类人才按照类别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房,同类人才按照获得落户资格的时间顺序选房。
不能。 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应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区(市)、县申请租赁或购买人才公寓。
人才落户资格无效。 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只能在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范围内申请租赁或购买人才公寓。 用人单位注册地一旦发生变更,原人才落户资格将失效。
需要重新申请的,应先向原行政区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取消人才落户资格,然后再向原行政区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新申请按规定程序,现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
无需退出,但转移用人单位注册地必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申请人应当主动向原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住房和建设部门报告。 经核实,房租补贴从次月起按照原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标准发放。
如果人才公寓采用先租后卖的方式出租,如果公寓已租满5年且人才评估合格,购买时可将配偶添加为房产共有人。 如果人才公寓以共有产权形式购买,则在购买开发建设单位或托管单位持有的房产份额时,可增加配偶作为产权共有人,获得完整产权。 如果通过优惠销售购买人才公寓,则配偶在购买时可以是该房产的共同所有人。
签订选房合同前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根据变更后的类别向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住房和建设部门提出申请。
签订选房合同后,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视情况处理:
人才公寓租赁采取先租后售的方式。 租赁期内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以根据变更后的人才类别向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住房建设部门提出申请。 批准后,从下个月开始进行调整。 相关补贴标准;
以共有产权优先购买方式购买人才公寓后,如人才类别发生变化,不作相应调整。
入住时的市场价格以预售房屋时的挂牌价为准。 购买时的市场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委托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
成都高新区
四类人才申请条件及政策待遇
▶A类人才
方向一:
入选成都市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类、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其中,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成都高新区就业的申请人已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
方向二:
曾在世界500强或同等级别企业担任副总裁、首席技术官(技术负责人)、首席运营官或同等级别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并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 (申报人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
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平台生态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 (申报人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
在成都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董事长、总经理、CEO)。 (申报人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B型人才
方向一:
入选成都市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B类、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其中,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高新区就业的申请人已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
方向二:
被评为世界百强大学和国内一流大学教授以上职位并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 (申报人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
成都高新区认定瞪羚企业、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 (申报人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
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产业化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核心研发人员。年销售收入已达较大规模(5000万元以上)。 (每项不超过3人)
方向五:
在成都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主要科技创新型企业(年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年纳税缴费1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 (申报人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
▶C型人才
方向一:
入选成都市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C类、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其中,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高新区就业的申请人已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
方向二:
公认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 (申报人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
获认证种子期雏鹰企业的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 (申报人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
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 (申报人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五:
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产业化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核心研发人员。年销售收入已达到一定规模(3000万元以上)。 (每项不超过3人)
方向六:
在高新区创业并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科技创新企业主要创始人(年研发投入2000万元以上,年均研发投入2000万元以上)纳税额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董事长、总经理、CEO)。 (申报人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
▶D型人才
方向一:
入选成都市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D类、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方向二:
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数据库。
方向三:
在空港新城、国际生物城范围内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人才。
方向四:
在西高新区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工作的本科及以上人才。
成都高新区
四类人才网上认定通道
请先在微信中
搜索“成都高新技术人才之家”小程序,
进入“个人中心”进行注册,
完成报告流程。
手机申报步骤:
1.进入“成都高新人才之家”小程序登录,点击“人才鉴定”,选择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方向,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信息。
2、阅读认证承诺书,签字并保存,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您可以在个人中心查看申请进度。
电脑端申报步骤:
1.参观成都高新区人才识别运营平台
:8080//#/login,输入注册账号和密码即可登录。
2.登录成功后,您可以点击查看应聘条件,选择对应的人才类别进行识别。
按照提示选择方向、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等。
确定后,如何申请人才公寓?
2. 选择申请类别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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