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周六 9:0012:00 14:0016:00
【深圳市公安局】(31)在本人房产立户
(一)对房屋产权的认定
1.收取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有关房产信息,确认无误后给予立户;
2.对村民购买土地后的自建房,由于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需收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
3.对购买其他类房产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收取购房合同和房款缴交票据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申报人条件
1.申请人享有50%及以上产权,其配偶或成年子女可代为办理。
2.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50%以下产权,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在非本人房产立户
对房屋产权的认定:在申请人亲友的房产立户,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民警收取不动产[户政咨询]
【深圳市公安局】(32)权登记证复印件,深圳小产权房价格,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有关房产信息,确认无误后给予立户。
迁入立户,应收取的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
(二)根据立户类型收取相应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四)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因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需收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户政咨询]
所需资料
所需资料如下:
挂靠人身份证原件;
购房合同;
律师见证;
孩子出生证;
结婚证;
户口卡;
近三个月水电费收据,小产权,
全部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