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席上的徐某神色自然,口齿伶俐地回答公诉人和法官的问话。
2006年,年仅23岁的他并没有结婚,而他却伪造了结婚证和“妻子”怀孕B超报告单,这是为什么?
原来,就是为了能在村里的拆迁中多获得80平方米的安置房。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在征地拆迁中通过欺诈手段非法牟利的案件。
经审理,越城区灵芝镇人徐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缓刑3年。
年纪轻轻的他伪造结婚证
多分到8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
在2006年至2007年期间,徐某所在的越城区灵芝镇某村进行拆迁。按照当时的政策,拆迁户在新婚情况下可以增加4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如果女方怀孕,可再增加40平方米。
1984年出生的徐某并无任何工作,当时只有23岁,小产权,当拆迁政策下来时,他觉得是一个“机会”,为了得到更多的安置房面积,便把歪脑筋动到了钻政策空子上。他本来只能分到120平方米的住房,如果结婚且“妻子”怀孕,便可分到200平方米住房,一下子不就成豪宅了?
那么,未婚的自己如何能够“立即”结婚,而且还能让“老婆”怀孕呢?
办案民警说,徐某通过制假者伪造了其与“俞立华”的结婚证、准生证。2007年1月21日,徐某的母亲贺某通过正在医院检查的孕妇,采用调换姓名的方法,伪造了一张“俞立华”怀孕的B超报告单。
“贺某表示愿意帮那名产检的孕妇出检查费,那名孕妇同意了。”办案民警说,伪造B超报告单并不复杂,只需在挂号登记姓名的时候写上“俞立华”就可以了,检查出来结果就是已怀孕的“俞立华”的B超报告单。
就这样,越城区灵芝镇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根据徐某提交的伪造资料,为其增加了安置面积。徐某获得的灵芝镇横湖坊的两套房子,其中有80平方米就是非法获得的。
根据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和定价,徐某骗得的安置面积当时价值人民币17万元左右。
以假结婚、假怀孕骗安置房的做法
在当时的村里并不是孤例
就这样,徐某一直住在他通过欺诈手段得来的安置房里,从取得安置房到装修完毕,一直稳稳当当。
然而任何坏事,都有东窗事发的一天,2014年12月,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徐某当时伪造结婚证和怀孕B超报告单。
绍兴市越城区公安局民警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徐某,徐某承认了自己通过欺诈手段非法牟利的行为,并退赔人民币48万元整,房子继续保留。
无独有偶,同村的金某,则伪造了一张儿子与“王某”的结婚证,以及一张证实“王某”显示已怀孕的B超报告单。
金某也同样骗得80平方米安置面积,当时价值人民币19.9万元左右,后也被公安机关查处,金某退赔55.76万元。
徐某一审被判诈骗罪获缓刑
多分的房子按案发时市场价退赔
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两起在征地拆迁中通过欺诈手段非法牟利的案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国家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最终徐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6万元。其母亲贺某另案处理。
此外,金某的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对于徐某、金某非法所得房屋如何处置?警方称,深圳沙井小产权房,考虑到徐某早已入住,并没有没收房产,而是按照案发时房屋的市场价予以退赔。
如今的徐某已经结婚生子,不知道想起当初的行为,他会不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