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15万元买套小产权房7年后被收走

合同无效 卖主返还购房款

他花了半辈子的积蓄,买了一套小产权房, 7年之后,深圳小产权房信息,房子却被卖主强行收回。 11月21日,深圳小产权房买卖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判决卖主退还15万元购房款。

气愤

2004年5月,刘先生在郑州市北环路南王寨新村附近看中了一套小产权房。他和卖方约定,付2万元定金,深圳小产权房网,房屋建成交钥匙时,再交13万元,拿到房产证后,付清余下的2万元。

对于刘先生所说的“强占”,卖主表示自己也是迫不得已,刘先生自己不愿意搬走,他只好等到租赁期满,强行收回自己房子。

去年5月1日,房客打电话说,深圳小产权房信息,一些人把房子霸占了。他急忙赶过去,发现带头强占房子的,正是没给自己房产证的卖主。

卖方称,该房屋是自己建造的,两人签过合同之后,他才知道小产权房屋不能买卖,并称刘先生长期占有房子,还要支付房屋占用费10万元。

刘先生将卖主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5万元购房款。他刚起诉,深圳小产权房,却收到了另一张传票,卖方把他也告了,要求他支付10万元的“房屋占用费”。

7年后 房子被卖主强行收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定的《房屋出售合同》里,涉及房屋为小产权房。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只有与集体土地有特定身份关系的农村村民才能购买或者经拆迁回迁取得小产权房。(线索提供李传林马楠)

几个月过去了,卖方迟迟不给房产证,刘先生心里开始犯嘀咕。不过,他还是将房子租了出去。

11月21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双方所签合同无效,卖主返还刘先生15万元购房款,并自收回房屋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刘先生利息到付款之日止。

卖主反诉 称要“房屋占用费”

纠结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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