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合法化是唯一必然趋势

   2008年刚来深圳根本不知道有小产权一说;后来自己要买房了,听周边广东朋友说买小产权便宜没有税费,我一听没有税费吓得不想再往下听了,因为没交税国家不保护你啊;并且上网搜了一下太多小产权纠纷,所以根本就不考虑小产权。

  一直到2013年,生意还不错买了几套红本房,没有名额了,手里还有点闲散资金听说自己小区对面的一片农民房要拆迁,并且赔偿按照一比一分红本,我就感觉这个好像靠谱就去打听,到了拆迁办一问果然如此;

  小产权房不违背宪法,《农村人民公社60条》承认农民房产的交易权利,但又禁止宅基地的交易。问题是房与地密不可分,不准出租买卖宅基地,却可以出租买卖盖在宅基地上的农民房,那农民交易了房产就等于交易了宅基地。

  在此期间咨询了律师朋友,深圳市小产权房 ,拆迁办的朋友了解大量关于深圳小产权房的事情,深圳小产权房,经过他们分析心中霍然开朗,深圳有一半人口住着小产权政府不可能强拆,网上很多事情都是听说,买小产权要注意我只买两证一书的小产权,方便交易开发商认可,这是拆迁办朋友告诉我的,绿本,村委统建我一概不考虑,因为如果拆迁这些有很多可变性。

  国家对“小产权房”禁止主要出自对耕地保护的担心,实际上很多农村“小产权房”并非占用耕地;而是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供应主要为开发商所垄断,应该将政府供应,居民集资建房等共同列入住房供应主体范围;

  城市低收入者比农民更苦,而小产权房的兴起为他们既缓解了住房压力;如果房价不降,而又没有足够的保障房建设,为了保障这些居民的利益.唯有将小产权房合法化。

  小产权房在深圳的几个优势就不用说了,红本房限购加上房价高,小产权投资少没有税,拆迁回报高等等,就是风险要自己把控风险肯定有,但是不像大家吹嘘的那样,我只是把我自己的买房中得到的经验想法分享给大家,对的错的可以聊别乱喷哦。

  小产权房建设规模巨大,不可能全部都拆除;因为耗费的人力物力成本太高,一些符合某些条件的要加以利用。对于在农村原建设用地上开发的住房,经合法程序可将其纳入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强制拆除或没收小产权房给购房者造成了资金损失,停建小产权房造成半拉子工程更是一种对资源的极大损失和浪费,拆除小产权房后的土地并没有得到复耕等。

  在农村购买小产权房的多是城市里的中低收入家庭居民。对此可以核准身份补办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税费,从而获得国家房屋产权证。

  不少专家均认为目前农村土地政策可能要迈出比较重大的步伐,其中将涉及到农村土地上市的合法化;

  小产权房合法化会面临许多难题但其转正是必然的,小产权房合法化是迟早的事,但不是像当年许宗衡那种以个人利益为重中饱私囊的人来完成的,这种改革应该是自下而上民心所向来实现的。

  刚好朋友有一套要卖,觉得是熟人就果断买了,然后把房出租了一段时间就交给拆迁房只收房屋补贴可以了等拆了赔房。

  小产权房的风险其实你选房都可以把控,国家政府这个层面真的没必要;你只要看好资料去村委核实资料和房东,一定不能去买有纠纷的小产权,多打听多问周边情况,我就靠打听问周边的人避免了2栋农民房交易,都是有纠纷或者上两任房东有别扭的;单套的这种概率小一些。

  再说租和卖之间;本没有明确的界限。人家把农民房“出租”七十年不等于城里的大产权商品房。

  尽管现在国家大力清理小产权房的呼声很紧,目前国家已经着手《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其中可能的修改内容是:农村集体土地有望和国有土地一样实现“招拍挂”上市同地同价同权,使得农民获得较高的补偿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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