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基地修建的房屋
依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户对房基地也只是具有所有权,农户将房子卖给城镇居民的交易个人行为不可以遭受法律法规的认同与维护,也就不可以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本等合理合法办理手续。
换句话,小产权房子是不可以向非本团体组员的案外人出让或售卖的。但这并非说小产权房子就不能转让,反倒是说其出让或市场销售的另一半是有限定的,只有在团体组员內部出让、换置。
2、在团体乡镇企业土地或是占有农用地违法建筑的用以市场销售的房屋。
在团体乡镇企业土地或是占有农用地违法建筑的房子,违反《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法律法规,农户集体所有的农田的所有权不能转让、出让或是租赁用以非农业基本建设。
因而,此类房屋属于不法的房地产,是不可以根据选购和出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