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房产越发是我们生活的中心,而无证却价格低廉的小产权房一度进入到我们的视野,并且市场非常火爆且销量远超商品房好几倍,深圳小产权买卖风险那么大,为什么还是有人购买?
深圳小产权房买卖风险有哪些?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也有一定影响。
(三)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
为什么还有人选择购买?
1、低售价、低租金,成为低收入人群抢购小产权房的主要推动力。相较于价格高昂的商品房,购房者购买到了便宜的房子,实现了住房梦。
2、近年来,打压小产权房的政策不断,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政府基本上没有采取强有力的处罚手段,因此监管缺位致使小产权房迅速蔓延。
3、基层的乡政府、村政府基于利益需要默许推动之下,很多小产权项目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义也迅速发展。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目前流入市场新增的小产权房主要基于集体用地,甚至部分占用耕地。村干部手里掌握着村集体用地的公章,私自卖地很容易,在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情况下,小产权房的主导者——村一级或镇一级政府可获超额利益
4、小产权房购买者法不责众的心理,也是助长小产权房快速蔓延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
5、合作开发商也可按比例分成。由于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小产权房收益一般也会超过商品房开发所得的收益。
6、村民除自住房外也获得了房屋开发的分红。
7,小产权房村委盖章证明,小产权房购买并无太多要求,不像商品房要五年社保,深户,香港人限购等政策,而小产权房资金到位,不是黑户,基本没什么问题
笔者从事小产权也有一定时间了,江苏省小产权房拆迁补偿办法,而购买小产权房的客户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商品房价格太高,在深圳关外随便一个两房都要400万+,而小产权房却只需要其中四成便可买到三房且带花园的房子,并且是全款一次性,小产权房纵有万般不好,但至少给了我们生活一个念头,这也许就是普通大众购买小产权得原因和无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