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 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拆迁小产权房补偿办法规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 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上蔡县拆迁小产权房怎样补偿,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 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一份《市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的通告出现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上。公告对符合“两规”“一决定”且确权或尚未进行处理的小产权房,明确了一个征收补偿的基准价格。这是首次给予“官方指导价”。业内观察人士指出,这将给符合规定的小产权房业主一个相对清晰的预期,避免他们在征收过程中漫天要价。
合规小产权房才有偿征收
通告内容显示,对根据《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及其配套政策处理取得非商品性质房地产权证书的住宅房屋,或符合上述规定处理范围但尚未进行处理的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制定了一个征收补偿的基准价格。
“并不是所有的小产权房都能获得补偿。”市城市更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宋留强在受访时强调,只有符合“两规”“一决定”、拿到通俗意义上的“绿本”,或者符合上述规定处理范围内但还没进行处理的小产权房,才适用于此补偿基准价格。
律师事务所主任茂荣也表示,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包括军产房、集资房、安居房、农民房等多种类型。“法律只保护合法权益,对于 两规 一决定 之外的小产权房,因不属于合法物权,征收拆除都不予补偿。”
明确扣减地价、罚款标准
上述通告同时还规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或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的价格扣减相应的地价及罚款后确定。
在经历1992年和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之后,市成为全国唯一没有农村建制的城市。然而,目前还有不少建筑是“小产权房”,即官方口径中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这是市首次对部分符合规定的小产权房给予明确的官方指导价。在宋留强看来,无论是按照基准价格,还是通过评估机构确定价格扣减相应的地价和罚款,两者的最终价格都不会相差太大。
究竟地价与罚款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扣减?根据2014年4月施行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的违法建筑免缴地价,总建筑面积未超过480平方米的部分免予处罚。总建筑面积超过480平方米,根据超出等级,处以30 100元/平方米不等的罚款。一户多栋部分,第一、二栋按现行公告基准地价的25%补缴地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200元罚款,第三栋及以上栋数部分不予处理确认。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继受单位为解决原村民居住问题统一建设的未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建设部分,按现行公告基准地价的25%补缴地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