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布吉长龙花园是小产权房吗

危房,顾名思义就是存在危险不能居住的房子,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这样的房子一般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认准。根据危房鉴定标准认定,危房可以分为不同等级。

 

危房鉴定标准

 

危房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布吉拆迁小产权房赔偿,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危险构件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构件单位

 

1、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3、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6、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地基、基础

 

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 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 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 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3、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 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1、柱、墙

 

(a)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 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b)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c)柱、墙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d)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 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梁、板

 

(a)单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底面产生横断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 或其上面产生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上边缘保护层剥落,下面伴有竖向裂缝; 或连续梁在支座附近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

 

(b)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或产生交叉裂缝。

 

(c)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d)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 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e)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f)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g)各类板保护层剥落,半数以上主筋外露, 严重锈蚀,截面减少。

 

(h)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 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

 

3、屋架

 

(a)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 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

 

(b)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

 

(c)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

 

(d)端节点连接松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二手小产权房,且有明显裂缝。

 

 

1、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3、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4、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5/10 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7/100),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5、风化、剥落,砂浆粉化, 导致墙面及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平均达1/3以上)。

 

 

1、柱身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竖向贯通裂缝,其缝长超过柱高的1/2。

 

2、梁支座下面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3、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5/100)。

 

4、风化、削落、砂浆粉化, 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平房达1/4以上)。

 

过梁、拱

 

1、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2、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母线产生裂缝;或拱曲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松动,或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木结构构件

 

1、柱

 

(a)柱顶撕裂、榫眼劈裂,柱身断裂。

 

(b)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 柱脚达1/2以上,柱的其他部位达1/4以上。

 

(c)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梁、搁栅、檩条

 

(a)中部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水平裂缝,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3。

 

(b)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 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

 

(c)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d)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e)榫头断裂,支座松脱。

 

3、屋架

 

(a)支撑系统松动失稳,过度变形, 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

 

(b)上、下弦杆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

 

(c)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 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d)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e)主要节点,或上、下弦杆连接失效。

 

(f)钢拉杆松脱;或严重锈蚀, 截面减少达1/4以上。

 

其他结构构件

 

1、土墙

 

(a)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b)墙体风化、 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c)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 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混合墙、乱石墙

 

(a)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b)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 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鉴定方法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危房鉴定标准

 

危房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针对危房不同等级,政府对其改造的指标经费各有不同。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做好此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扶贫办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核心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核心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这两个文件是指导各地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政策依据。

 

一、危房改造对象认定

 

各地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制定简明易行评定办法,县住建部门依据评定办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对象不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二、安全住房基本质量要求

 

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三、建房面积控制标准

 

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

 

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四、责任划分和资金保障

 

地方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主体责任,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统筹指导并给予补助。

 

从2017年开始,*财政补助资金集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核心对象的危房改造,并将*补助标准提高到1.4万元/户。

 

各地要加大投入,根据4类对象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分级补助标准。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的,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支持。

 

五、改造方式

 

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和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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