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拆建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0.9946万平方米
三、面积确认:以测绘《查丈报告》为准。
四、物业置换:
1.老祖屋置换:平房(瓦房)按建筑面积1∶2比例置换住宅或公寓。
2.厂房置换:按建筑面积2∶1比例置换住宅或公寓。
3.永久性结构建筑置换:
⑴住宅:按建筑面积1:1 比例置换住宅或公寓
⑵商业:首层60%按建筑面积1:1.3比例置换住宅或公寓;首层40%二层以上按建筑面积1:1比例置换住宅或公寓
⑶规划内居住用地未建房部分:按每栋480m2置换住宅或公寓,扣除建筑费用1500元/m2
⑷规划内居住用地已建房部分:已建未达到480m2,,按480m2面积置换住宅或公寓
⑸集体房屋和空地部分:经评估测算后,给予土地拥有人物业置换或补偿住宅或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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