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村委盖章有更好的保障吗?龙华区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除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这些房子一般俗称“小产权房”。 建设部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小产权房村委盖章有更好的保障吗?龙华区


  如果购买小产权房的户主不是本地居民的话,购买小产权房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即使有村委盖章,得到村委的公证和见证,也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不能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而且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向村委购买小产权房村委会给户主提供绿色的房产证,并会得到村委的盖章,因为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所以村委也没有土地的转让权,村委给户主们的绿色房产证是村委自行颁发的,毫无法律的保障。遇到一些利益纠纷时户主所拥有的盖过村委公章的绿色房产证将成为废纸,毫无法律可言。户主们的利益也是得不到保障的。

  村委盖过章的小产权房和农民交易出去没有盖章的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都不能切身的保护购买的户主们的法律权益。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村委盖过章的小产权房有村委的公证和见证,在有很小的纠纷时,村委盖过章的小产权房是比村民们售卖的小产权房更有优势一点。村委盖过章的户主们可以找村委进行协商和调解,和当地农民之间只能原房主和购买的户主自行协商解决,可能会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小产权房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村委盖过章的小产权房所谓的优势不过就算没有涉及根本利益时的优势,涉及根本利益时无论是村民自建房还是村委有盖章的房子户主们都将承担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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