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案例?

小产权房和普通商品房在某些方面有所区别。拆迁补偿有区别吗?我们来看看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案例。

1.独生子女刘外出打工后,户口从农村迁到了城市,但父母的户口却在老家。现在父母去世了,家里还有两套小产权房。刘决定卖掉房子,但被村委会否决了。相关人士称:刘已不再是该村村民,无权出售自己的房子。

分析:根据有关规定:刘符合继承范围,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在实践中,由于刘在村里没有集体户口,存在着不能过户的问题,所以他建议将房子过户给其他村集体成员。

2.赵与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赵将一套小产权房以30万卖给钱。签订合同当日,钱向赵支付定金5000元,并支付部分房款5万元。一个月后,当钱打算按约定继续支付逾期购房款时,赵反悔,准备收回该房屋,并将原购房款退还给钱,钱上诉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分析:法律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售给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小产权房”无权转让或处分,不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本案中,法院认定销售合同无效,赵返还了钱的货款,驳回了钱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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