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按照这个定义,可以知道,户口的主要功能就是提供人的基本信息的身份证明。而在国外,这一功能被身份证代替,也就是说国外的身体证,其实就是你的户口!
在丹麦身份证是通过公民的住址进行登记的,也就是说你必须要拥有一个“居住”地址、才能注册身份,才能获得所谓的身份证(户口)。这个你用于注册的地址可以是你购买的房子(你拥有产权的房子),也可以是你租住的房子(你没有产权),总之你得有一个注册地址!一旦你注册了,你的一切社会资源,比如看病就医、上学、所得税上缴等就都定了,也就是你所注册的社区来管这些事。
但丹麦与中国有很大不同之处就是人口是自由流动的,不受任何因素限制,你想去那就去那,也就是说你可以去任何地方落户,只要你有工作、有住所!因此住房是?在丹麦落户的必要条件!没有住址,是绝对落不了户的,也就是说是得不到身份证的!
在丹麦,只要一个人落户了,户主(房子的拥有者)就会收到公民登记处的信询问落户的人与你之间是什么关系?当然如果是你租出去的房子公民登记处是不问的,因为租客已经向他们出示过租房合同了。我女儿上?研究生二年级?的时候要去芬兰留学一年,从学校户口转到家里的时候,就收到公民登记处发来的询问信。说?有人在你们家落户了,且没有租房合同,咋回事?我得赶紧解释,说她是我女儿,要去芬兰一年,户口转回家,不是租客,这才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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