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东莞市政府官网公布了《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为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东莞市住房供应体系,努力解决东莞市稳定就业无房群众的居住刚需和后顾之忧,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选取虎门、长安、凤岗、塘厦、大朗等5个镇开展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
8月26日市住建局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三限房建筑面积在70-80平方米
东莞住建部门表示,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采用配售的保障形式,这与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物配租的保障形式不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完善了东莞市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5个试点镇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房屋归承购人使用,并行使业主权利,减轻了承购人购房的资金压力。
目前,试点镇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选取的地块安排在安居需求较为集中、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功能完善的区域。三限房建筑面积在70-80平方米,户型为两房两厅一卫或三房两厅一卫,实施基本装修交付。同时,购买三限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
创新保障住房分配模式
根据优先保障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三限房分配按照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定向分配,优先保障所属区域稳定就业的制造业技能型无房群体;第二阶段公开抽签分配,定向分配后若有剩余房源的,面向所属区域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抽签分配。三限房房源取得销售许可后1年内未销售完毕的,在全市范围内接受符合销售对象基本条件的人员申请,并抽签分配。
承购人持有的三限房产权执行普通商品住房的限售政策。承购人取得三限房不动产权证书达到限售年限的,允许一次性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为便于操作,承购人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政府指定代持机构,也可转让给其他符合三限房销售对象基本条件的申请人。
这一政策同时传递了政府重视人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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