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的前世充满了你想知道的故事!

深圳的小产权房里说的是《历史违法普查回执》?什么事?它是怎么发生的? 历史非法人口普查收据的全称是《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其宗旨是:全面清理、甄别和处理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推进城镇化进程。要求市、区政府认真贯彻有关违法建筑处理的法律法规,按照深入调查、区别情况、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主体明确、宽严相济、依法处理、逐步解决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指违法建筑指: 1、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区超过批准面积进行违法建设的 2.1999年3月5日前建成的符合《决定》处理条件但尚未处理的违法建筑; 3.1999年3月5日前建成的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违法建筑; 4.1999年3月5日至2004年10月28日建造的各类违法建筑; 5.本决定实施前及2004年10月28日以后建成的各类违法建筑,经区政府批准复工或同意建设的除外。 《两规》要求市政府对城市中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调查,建立违章建筑台账和数据库,逐项列出施工方或管理者、位置坐标、土地使用属性、建筑面积、施工时间、类型和用途等。 说白了,第五点是关键!在2009年5月20日之前,除了那些已经被区政府批准恢复工作或建设的非法建筑,所有类型的非法建筑都在普查范围内!总而言之,在这个范围内,不管你为什么建造它,你都会通过人口普查得到一个记录。这个记录既不合法也不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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