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由谁交

小编问大家,房子修理基金究竟由谁交?这个疑问是大多数业主的疑问。有的小区的修理基金存放在物业处理公司,有的交给房产商,有的交给房管局处理,可是,查询取用时又会遇到修理基金究竟在哪里的疑问。小编从《住所专项修理基金处理办法》里整理了修理基金交存的有关规则,回答很多业主的疑问。

一、物业维修基金缴交政策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则交存住所专项修理基金:

(1)住所,但业主与别的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在外;

(2)住所小区内的非住所或许住所小区外与单幢住所构造相连的非住所。

物业归于出售公有住所的,售房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则交存住所专项修理基金。

商住楼盘的业主、非住所的业主依照所具有物业的修建面积交存住所专项修理基金,每平方米修建面积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数额为本地住所修建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造(房地产)主管机构应当依据本区域状况,合理断定、发布每平方米修建面积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数额,并当令调整。

出售公有住所的,依照下列规则交存住所专项修理基金:

(1)业主依照所具有物业的修建面积交存住所专项修理基金,每平方米修建面积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数额为本地房改本钱价的2%。

(2)售房单位依照多层住所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所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获取住所专项修理基金。

二、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前提

业主交存的住所专项修理基金一切归于业主。

从公有住所售房款中获取的住所专项修理基金归于公有住所售房单位。

业主大会组成前,商住楼盘业主、非住所业主交存的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造(房地产)主管机构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造(房地产)主管机构应当托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专户处理银行,并在专户处理银行开立住所专项修理基金专户。开立住所专项修理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处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子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处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子户门号设分户账。

业主大会组成前,已售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有些或许建造(房地产)主管机构担任处理。担任处理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有些应当托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专户处理银行,并在专户处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专户,应当依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间,业主交存的住所专项修理基金,按房子户门号设分户帐。

商住楼盘的业主应当在处理房子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所专项修理基金存入住所专项修理基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所的业主应当在处理房子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所专项修理基金存入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专户或许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专户。公有住所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获取的住所专项修理基金存入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专户。

未按本办法规则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开发建造单位或许公有住所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子交给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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