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二手房是不是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二手房无须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前一个房子产权人业已交纳过的公共维修基金是跟着房子产权的变更一并变更的。
2、现已交纳过房子维修基金费用的二手房交易时,房子维修基金该如何处理?
当交易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子维修基金是不是应由买家付出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交易双方洽谈终究达到一致。通常会有四种处理办法:
(1)房子业主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下个买家
。
(2)交易双方经过洽谈客户与业主一同承当这笔费用,即客户付出原业主所交纳房子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交易双方经过洽谈按必定份额付出房子维修基金费用。份额公式为(房子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子与出售房子的时间差)/房子产权年限。(注:通常房子产权年限为70年)
(4)房子业主不同意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份额与客户分管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采购该套房子则需承当原业主最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子维修基金费用。
交易双方能够经过上述几种洽谈办法处理公共维修基金疑问,不过通常状况下,公共维修基金通常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
3、二手房维修基金的办理过户要注意什么问题?
(1)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
(2)卖家出售房子,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获取或交还,可由下家经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家结算。
(3)维修基金是结算,还是无偿办理过户,应当在订金付出前就予以明确约好,不然订金付出后,依据“有约好,从约好;无约好,从法定”的原则,下家无权请求上家赠送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