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着开发商延期交房及延期赔偿、土地解押、工程质量和进度等问题,当日下午三点,谈判开始。
但这样的谈判并非第一次发生。“怎么又是这几个人,能不能换能拍板的人来?不要再和上次一样和稀泥。”见到和上次几无差别的开发商代表,一位不具名的业主愤怒道。
延期交房与赔偿争议
法搜网获悉,空港陆号一期和二期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即卓越置业成都有限公司(简称“卓越置业”)原本应在今年6月30日完成交房,但受疫情影响,交房日期被延后。
有业主反映,6月30日,卓越置业代表人刘能在双流区住建局郭科长、街道办黄主任的见证下承诺,公司将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9月30日准时按质交房。
而这一承诺在17日的谈判现场被开发商亲自推翻。开发商代表表示,“9月30日肯定是交不了房,交房日期会延期到10月底,具体日期以《交房通知书》为准。”6月交房落空,9月交房梦碎,此言一出,原本克制的业主们有些按捺不住。
在提到工程质量和进度问题时,某男性开发商代表低声细语式的汇报答复,彻底点燃了业主们的怒火,这些很多都是花了半辈子积蓄购房的业主得不到明确的答复,忍不住抱怨抗议,要求开发商必须拿出一个可靠的说法。现场一度混乱,于是谈判进行了不到半小时就被迫中断。
警察维护现场秩序后,开发商代表和十余名业主代表们前往三楼会议室继续谈判。其中一位业主代表告诉法搜网,“关于延期赔偿责任方面,开发商坚决按合同约定的万分之0.1赔付,这个赔付标准与国家规定的相差很大,也不足业主因延期交房造成损失的5%。”
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延期交房的赔偿标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而每日万分之0.1的赔偿标准对比业主方的违约标准则存在严重失衡。
有业主回忆称:“签订合同时,开发商的销售人员指哪儿签哪儿,根本没有给买受人查看合同的机会和向买受人解释关键条款的行为。”若此举属实,则开发商方面存在故意不告知、隐瞒情形的可能,那么该条款则属于不当的、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就不能按照该合同约定的标准赔付。因此,业主要求按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的日万分之三赔偿。
就延期赔偿问题,开发商代表仍态度强硬,当场回绝了日万分之三的提议,双方争执不下。谈判沟通平台的搭建者谭警官建议借鉴双流区其他楼盘维权标准,和法院以往判定的延期赔偿案例,调到日万分之一,希望开发商慎重考虑,而开发商代表在谈判现场无明确答复。
开发商在9月21日发布的《“空港陆号”一、二期业主诉求回复函》(简称《回复函》)中表示,预计在10月31日交房,具体以《交房通知书》为准,且延期交房赔偿金提至日万分之0.5,也就是说,假定总价为100万的房屋,业主仅能收到来自开发商每天50元的赔偿,远低于业主们的预期,赔偿起始时间从10月1日起算。
拖办土地解押问题
除了在延期交房问题上令业主们颇为不满外,土地解押问题迟迟不解决更是让业主们惶恐不安,因为土地解押直接与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挂钩。
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显示,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解押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而截至2020年9月,小区的土地仍未解押,谈判现场小区业主代表们希望开发商能给出明确的土地解押完成时间。
然而,开发商却在《回复函》中把托办土地解押问题的锅甩给了抵押权人,即银行,称“抵押人需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方能办理抵押财产的转让”。
因此,业主关于“交房后立即启动不动产产权证办理”的诉求自然被搁置,卓越置业方面仍然以“交付房屋后,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限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作为回应。
合同中约定的时限是指“交付之日起910个工作日内”,在开发商拖办土地解押事宜、再度延期交房,以及在建小区仍有多项工程未完成的情况下,业主对此时限极为担忧,再加上与开发商的关联公司、公司股东私人财产曾均被冻结,业主方已不敢也不愿再相信开发商。
对此,卓越置业方面表示股东个人债务问题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正常的施工进度,也不会影响正常的交房和权证办理。
事实上,业主的担忧也并非没有道理。公开的资料显示,卓越置业现阶段自身风险共有109处,其中,高风险1处,归为经营异常,其余108处均为警示。
该公司经营异常在于,直到2020年7月仍未公布2019年度公司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后,卓越置业才在当月向双流区市场监督局补报2019年年度报告并公示,申请移出。而正常情况下,企业当年年度报告应该最晚在次年6月底前进行申报。
工程进度和质量堪忧
鉴于空港陆号一期和二期都被延期交房,三期业主不希望历史重演,还曾多次到施工现场观察,甚至有业主每天都去查验,并将拍摄的小视频发到业主群。
按照合同约定,空港陆号三期最晚交房时间是2021年4月30日,合同约定竣工时间是2020年6月30日前,而三期业主透露,三期现还剩外墙玻璃安装、消防配套、水电气接入、电梯试运营等诸多剩余工程,就算在开发商资金到位且施工方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完成剩余工程也至少需要5个月时间。
据三期业主反映,自复工复产以来,三期的房屋内部基本没有动工,与4月份的施工进度相比并没有多少变化,且三期施工现场长期无人或极少人施工,工程进度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对此,开发商代表认为,业主们只是在建筑物外部观察,而施工团队是在室内作业,所以业主看不见施工人员很正常。然而,该观点被业主当场有力反驳,实际上,有部分业主自发去建筑物内部查看,并有视频佐证。
开发商代表随即反问业主,是否每天都去查验?是否每栋楼、每层楼、每个房间都去看了?巧合的是,确实有业主如此,虽不至于到每个房间查验,但每天都到施工现场,并去建筑物内部查验过,同时会在业主群更新相关的视频。
业主代表称:“三期进度缓慢实质上是开发商没有像承诺的那样投入对应的人力、物力、财力,资金投入不够,需要10个工的工程量,他们安排一个人磨10天,而不是安排5个人2天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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