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生是重庆某乡镇的电器产品代理商,为了发展自己的产业和扩大规模,谢先生决定在自己做生意的某乡镇购买一平层(大约1000平米)的临街门市用于发展自己生意,但是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可能有朋友要问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谢先生和售卖房屋的售房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21万的价格购买了这1000平米左右的20间门面,合同签订后,也顺利的拿到了钥匙,谢先生便开始装修,铺货等等一些列操作,共计投入500要人民币,可好景不长,刚经营不到一个月,一天下午便有一名开放商来找到谢先生说这门市股东之间再扯皮,不能售卖。谢先生拿出购房合同说到,我自己买了的,你们股东扯皮关我什么事呢?这名股东也拿出一份协议,上面写着该房产的售卖必须经过所有股东签字才可以售卖,说完便走了。第二天下午这名股东便以工地尚未竣工完全为由,拉了一车砖块倒在了谢先生门市的主要入口处,这使得谢先生无法正常经营,于是便开始扯皮,请问谢先生该如何维权呢?
首先,谢先生购买的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合法的产权房,法律不予以保护,也就是说谢先生拿着这份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确认产权,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其次,谢先生只有去找售卖房屋的售房部要求小产权建筑的开发商出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虽然房屋属于小产权房,这份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但是毕竟支付了121万,如果开发商不解决这个问题,那么谢先生只能到法院请求判令该合同无效,请求撤销买卖合同,然后提出要求返还121万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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