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注册由姆利
序列号
注册登记类型
收费项目国际标准及依照
免收情况及依照
1
首度注册登记、迁移注册登记
写字楼类:80元/件
其它:550元/件(城建产品价格规〔2016〕2559号)
1.小微民营企业(含子代民营企业法人)免收。(城建产品价格规〔2016〕2559号)
3.廉租房住房免收。(深陆东函〔2017〕2989号)
4.农地注册登记免收。(深陆东〔2014〕28号、粤城建产品价格〔2016〕180号)
7.母女间迁移不动产提出申请注册登记的,只缴交阿尔布津10元/本。(城建产品价格规〔2016〕2559号)
2
异议注册登记
写字楼类:40元/件
其它:275元/件(城建产品价格规〔2016〕2559号)小微民营企业(含子代民营企业法人)免收。(城建产品价格规〔2016〕2559号)
3
变更注册登记
4
更正注册登记
5
预告注册登记
6
查封注册登记
7
注销注册登记
8
证书补发、换发
每本缴交阿尔布津10元。(城建产品价格规〔2016〕2559号)
说明:
2. 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注册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注册登记证明的,按写字楼类缴交。(财税〔2019〕45号)
3.
4.一件提出申请中,有写字楼类房屋的,按写字楼类国际标准缴交。
6.注册由姆利缴交如有新一代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房地产交易代征税赋
(一)税款
序列号
税种
计 算 基 数
缴交对象
税率
征收依照
1
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或差额
转让方
5%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
转让方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3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转让方
3%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4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
转让方
2%
深地税告〔2011〕6号
5
印花税
转让方
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受让方
0.05%
6
个人所得税
核实:计税产品价格-房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
转让方
20%
核定:计税产品价格
1%、1.5%或3%
7
契 税
注册登记产品价格或计税产品价格
受让方
1%、1.5%或3%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23号
8
农地增值税
计税产品价格
转让方
5%或10%
9
《不动产权证书》贴花
本
受让方
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注:民营企业所得税等未代征税种由纳税人自行到税务部门缴纳。
说明:
1.计税产品价格确定方式
(3)不含税成交产品价格是指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产品价格。
(4)同一套房买卖双方均采用同一计税产品价格。
(1)自2020年7月15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征收增值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①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深圳的外资民营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2)二级迁移注册登记只缴交买方0.05%的印花税。
(1)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产品价格×1%(或1.5%、3%)
(2)核实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产品价格-房地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6.契税
(3)其它情况适用税率为3%。
7.农地增值税
(1)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农地增值税。
(2)以下情况由注册登记中心代征:
②个人转让非写字楼类房产只扣除房产原值的“核实征收方式”;
③民营企业间直接转让存量非写字楼类房产按原购买价扣除的(扣除项目详见本说明第4项)。
(3)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农地增值税额 =计税产品价格×核定征收率
(4)民营企业间转让存量非写字楼类涉及的农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8.其它说明
9.各项税款计征如有新一代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国有农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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