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丢失以后是需要登报的。但是,国家已经退出了一些最新的政策。如果说今后因为丢失房产证去补办的时候,很有可能就不再需要登报发出遗失声明了。接下来就跟着小编来看一看房产证遗失登报的相关的内容。
房产证遗失登报最新规定是什么
最新的政策有哪些呢?部分的市民在买卖房产的时候,还会委托其他人代理相关的买卖的事宜和相关的手续的办理工作。目前,执行的最新的规定是,如果说委托的代理人为多人的时候,那么,任何一个代理人都是可以代被代理人申请相关的房地产登记的,但是,如果说委托书明确要求了所有的代理人都要一起申请的可以除外。同时,《规程》还表示,如果说代理人为两人或者是两人以上的,是可以代为处分不动产的,全部的代理人都应当要共同代为申请,但是,相关的委托书如果说另有授权的可以除外。正常来说,房屋的处分权还可以分为房地产的出售权、房地产的租赁权、房地产的继承权、房地产的赠与权还有房地产抵押权等5种。同时,补办证也是不需要在报纸登遗失声明的。目前,如果说相应的市民丢失了房产证,同时还要申请补办的话,那么,就必须要在《广州日报》刊登遗失、灭失的声明。如果说自指定报纸刊登遗失的、灭失声明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后,才可以凭借着报纸,申请补发相关的房地产权证书。根据最新的规定,今后,房产证的遗失声明就不需要再见报了。《规程》中表示,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是登记证明的遗失、灭失,相关的权利人在申请补证登记的时候,还应当要提交1份不动产的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1份遗失还有灭失声明的原件还有比申请人数多1份的不动产的附图原件。根据相关的了解,等到收到这些材料以后,相关的登记机构就可以将在广州市的国土资源以及规划委员会的门户网站上刊发出不动产的权利人的遗失、灭失的声明,等到15个工作日以后,还需要打印一份遗失还有灭失声明页面的存盘,并且还需要将有关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还需要向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的权证书或者是登记证明,并且还需要注明“补发”的字样。
房产证遗失登报注意事项
最新的《规程》还强调,在新规施行之前,还需要依法核发相关的的房产证,也是继续有效的。如果说房屋没有发生转手买卖等相关的情况的话,不动产的登记机构也是不可以强制要求不动产的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如果说房产证遗失的话,千万不能着急,有的大城市不需要登报了,可以到相关的机构出示证件,然后等待审核,通过以后就能领取新的房产证了。房产证遗失登报最新规定的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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