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点评研究】第081例
高昂的房价一直都是无数家庭最头疼的一件大事情,房贷是压在无数家庭身上的一座大山。那如果通过法拍网,通过法院拍卖,买下一套低价格的小产权的自建房呢?是否会比直接向私人购买类似的小产权房更有保障呢?
今天我们点评的案例就是这样的一个法拍房!法院法拍一套无证小产权自建电梯楼房,结果引来15人激烈哄抢,最终以27.6万元成交。
我们先看下法院拍卖页面是怎么描述这套房子的:
拍卖标的物:东莞市大岭山镇农二南3巷52号501房屋的使用权
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
该物业为自建房,无房产证,本次拍卖为该标的物的使用权,之后在买受人占有使用该房产期间如遇拆迁征地,所得赔偿归买受人所有。
重大事项披露:
1、该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权至2081年1月10日止),期间如遇拆迁征地,所得赔偿归买受人所有。使用后,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本拍品毛坯,带装修的视频、照片是样板房(供参考)。
3、交吉,过户后可清场交付。
4、此标的物不限购。
这套房子是电梯自建房,在5楼,毛坯状态。在法拍网上有15人参与竞价,轮番抬价87次,最终于27.6万元成交。建筑面积为80平方,折合楼面价格为:3450元每平方。这个价格对于东莞市的房价来说,是很便宜的了,基本上相当于同区域内商品房的三分一的价格吧!
平常我们见到的类似的小产权证私人自建房子,它的交易大多是律师见证,签个合同,就算完成了一套房子的交易买卖了,房子的安全保证性远低于正常商品房。导致很多人不敢轻易入手小产权房。
但是这一套房子有其独特性.在法拍网上成交,相当于竞买人是通过法院买下来的。法院相当于充当了中间人给了竞买人多一分保障。法院负责交吉,法院法拍网上备注的:“买受人占有使用该房产期间如遇拆迁征地,所得赔偿归买受人所有。”将来如果真的遇到了征收,就有了法院的交易记录做保证,不怕原房主耍赖。这对买方是最大的保障。而且法院出具的竞拍成功确认书,其效率远高于普通律师行出具的律师见证书。
所以我们看到了这套无产权证的自建房会如此受欢迎。除了价格便宜外,其实每个竞买人参与竞拍,更多的是看中法院作为背书,法院相当于中间人在处理出售这套房子,将来遇到拆迁赔偿等问题的话,就比较好处理了。
如果经济允许,相信大家都会购买证件齐全的房子,但是经济条件不理想呢?如果可以选择则,那么购买这样的法拍小产权自建房,可以说是个极佳的选择了,也是个最有安全有保障的的交易,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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