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应对即将复工复产带来的人员流动高峰,最大限度维护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决定对全市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行城镇小区封闭管理。按照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全市所有城镇小区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小区原则上只允许本小区业主进出,外来人员、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
二、规范小区出入口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人员、车辆进出情况,适当关闭人员、车辆流量小的出入口,对小区所有的车辆、行人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本小区业主凭业主信息卡、车辆识别卡进出。加强小区停车场出入口管理,本小区业主车辆驾驶人及同乘人员凭业主信息卡进入,严防外来人员搭乘本小区业主车辆随意进入。小区车辆、行人出入口必须按照规范配置体温计和消杀器材,对进入小区的人员逐一量测体温,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和人员逐一进行消毒杀菌。
三、严格外来车辆人员管理。所有外卖、快递等非公共服务人员严禁进入小区,对确需进入小区办理有关事宜的,必须通过物管联系业主核实相关信息后,对所有进出车辆、人员信息进行逐一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来访时间、车牌号码、驾驶人及所有乘车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进入小区的去向、拟会见人员及办理事项等),并逐一量测体温、逐一进行消毒杀菌,确认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外来车辆、人员离开小区时应对离开时间等信息逐一进行登记。
四、规范小区公共区域消毒杀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特别是对小区出入口、公共活动空间、宣传栏、物业办公场所、门厅、电梯、公共走道、垃圾投放点、口罩回收点、化粪池、水箱、快递服务点等公共区域,要增加保洁作业和消毒杀菌频次。原则上每天消杀不得低于两次。
五、加强小区生活垃圾收集和废弃口罩回收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小区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死角清理,确保小区干净整洁卫生。各小区要按照要求在小区出入口、楼栋单元出口等公共场所或在原有的垃圾投放点,设置专门的密闭式口罩回收点,指导小区业主将废弃口罩投放到指定的回收桶中。要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每天将小区垃圾、废弃口罩单独收集后运输到市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做到生活垃圾、废弃口罩日产日清。要与加强所在街道、市政环卫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严厉查处非法乱扔垃圾和废弃口罩的行为。严禁各小区擅自违规转运、违规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六、减少小区外出活动。各小区居民要做到近期不走亲访友,不会见外来人员,不串门聚会,不赶集,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尽量减少出门频次,确需出门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第一时间进行消毒杀菌。做好居家环境卫生,饭前便后勤洗手、厨卫场所勤消毒、起居卧室勤通风,保持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七、强化社区群防群控。各小区人员要向物业、街道、村(居)委会自觉报告、如实提供本人及亲属近期外出、身体状况和接触外省、特别是湖北方向人员情况等信息。发现身边有可疑人员、可疑车辆等信息时,要及时向物业、街道、村(居)委会报告。需返回外地或者需从外地返回本地工作、务工、学习的人员,请密切关注当地的复工复产复学安排,尽量避免在疫情传播期出行,降低被感染风险。对从外地返回本地的人员,应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向当地物业、街道、村(居)委会报告,并视来源地和本人健康情况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对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导致疫情扩散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八、加强社区宣传发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当地街道、村(居)委会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采取致业主公开信,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楼道、门厅、电梯间内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科普小知识、宣传画,循环播放广播、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市民防护“十个注意”、居家观察“十个做到”、医学观察“十条措施”等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切实提升业主自我防控和保护能力。
九、加强市政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各居民小区和集镇、商场、超市、酒店、饭店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收集桶,严格做好特殊垃圾的收运和处置。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的收集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各地要加强对生活垃圾运输工具、转运场站和处置场所以及污水处理厂、城市公厕、城市广场、公园等的消毒杀菌工作,及时对各类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强化城市供气、供热、供水、供电安全保障,加强供热、供气管道、阀门、气表、安全阀门等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供水企业制水工艺、设施设备、水质水压等运行安全监管,加强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监管,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供水水质监测检测,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停水事故,严防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各地要加强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市政作业人员、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人员的防护力度,发放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一线人员防护安全。
十、强化联动协作。各县(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要指导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与属地公安、卫生防疫、市政环卫、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发现疑似情况要第一时间通报信息,形成社区防控合力。对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和农村地区,属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会同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依托业主管委会、居民委员会等设置卡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无物业小区、农村地区流动人员管理。
六盘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都市新闻
记者邓倩
编辑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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