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用小产房抵押物的银行贷款难题 谢邀。 第十四条 以下财产严禁抵押物: (一)农地大部份权: (四)大部份权、采用权未明或是有争论的财产; (五)司法机关被扣留、扣留、市场监管的财产; 贫困地区集体农地属私有财产,居民对集体农地只独享采用权,贫困户将房屋买下贫困地区居民的进行买卖犯罪行为不受法律条文的普遍认可与为保护,即无法办理手续农地尼布寺、房产证、契税证等不合法相关手续。 反之亦然,小产权房也严禁用作抵押物,具体内容除了看协定两方具体内容的原意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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