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建设部调整安置政策 以应对棚改:个热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官员12日表示,今后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商品房存量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地方,要有针对性、及时调整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更多新的棚户区进行安置。在商品房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户区货币化安置。 总共启动了近4000万单位的温室改革。 住房和建设部表示,帐篷改革的不断推进在稳定增长、促进改革、重组和造福人民方面发挥了作用。 据报道,从2008年到2017年,全国共启动了3896万单位的温室改革,帮助约1亿人“走出避难所,进入建筑物”其中,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改造棚户区2645万套,6000多万居民“走出避难所,进入建筑物”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166万个林区棚户区、238万个垦区危房和305万个国有工矿区棚户区得到改造,促进了林区、垦区和国有工矿区的可持续发展。 棚改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房价快速上涨城市通过搬迁新建的棚屋增加了住房供应。拥有大量房地产库存的城市通过棚户区的货币化促进了房地产的去库存化。 此外,棚改促进了建材、装饰、家电的有效投资和消费,促进了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对经济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从2013年到2017年,国家温室改革完成投资约6万亿元。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将启动新的为期三年的温室改革突击计划,今年将启动580万个单位。根据最新的官方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有363万个棚户区得到改造,占目标任务的62.5%。 拆除后棚户区的图像 控制成本和范围 住房和建设部要求各地尽快启动新项目,加快续建项目建设,加大帐篷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帐篷改革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这也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更多有困难的人能够尽快“离开帐篷,进入建筑物”,过上舒适安逸的生活。 温室改革的成本也应该根据法律法规来控制。“各地要树立精打细算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禁止浪费支出,禁止违规支出,确保合同约定的棚改贷款按时偿还,努力实现棚改资金在全市范围内的整体平衡。” 住房和建设部12日表示,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标准有明确的规定。棚户区的范围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区、林区和垦区棚户区。在国家一级发布的文件中规定了这些类型棚户区的范围和标准,这些文件明确界定了严格的政策界限。 例如,城市棚户区是指结构简单、建筑密度高、使用寿命长、住房质量差、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地区。城市危房、城中村和旧住宅区改建(扩建、改建)工程纳入城市棚户区范围。棚改政策覆盖全国重点城镇;禁止将因道路扩建、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引发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范围。在山姆 对此,住房和建设部要求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温室改革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认真评估和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分级设点、盲目举债设点,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户区改造的标准和范围,着力解决旧城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问题。 温室改革的货币化应该因地制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交换房屋产权。《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五部委。强调棚户区居民将自愿选择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住房和建设部表示,自2015年以来,住房和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指示各地因地制宜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商品房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应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棚户区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既促进房地产脱销,又避免重复建设。 自2016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部分地区商品房存量偏低,政策没有及时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仍然偏高。为此,住房和建设部敦促商品房存量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调整棚户区改造政策,并采取新建棚户区的方式。 2017年8月,住房和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其他六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显然,商品房消化周期不到15个月的市县应控制棚户区的货币化安置比例,并采取更多的新的安置住房。 此后,11月,住房和建设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在商品房存量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区,仍将采用2018年以货币化安置为基础的新房改项目,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房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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