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的上涨,二手房市场的交易量迅速增加。因此,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纠纷不断,甚至双方都在法庭上。小编回答了如何界定双方违约责任的问题。
一、卖方违约
1、卖方违约并继续履行
二手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后,一方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相应的违约责任为代价终止合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实际困难,应判断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终止约定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2、逾期过户的法律责任
二手房屋销售合同合法有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方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转让手续的,应予以支持。
3、计算逾期交付的损失
二手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未按照合同交付房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买方主张根据相关部门公布或合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结合当地房屋租赁现状和房屋的具体位置,确定逾期交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应予以支持。
4、户籍迁移违约责任
二手房屋销售合同一方因户籍迁出问题提起诉讼。由于户籍迁移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不支持买方要求卖方迁出户籍的诉讼请求。但买受人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是卖方逾期迁出户籍构成违约的,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5、盗卖房屋的法律效力
擅自将他人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以合理价格善意转让房屋并办理产权转让登记的,房屋销售合同有效。
二、买方违约
1、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
二手房屋买受人逾期付款,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按照合同处理。计算标准和相应的损失赔偿,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率计算。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计算标准计算的金额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超出部分的损失。
2、如何界定拖欠房款和诉讼时效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
在二手住房交易中,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后,买方拖欠卖方的小产权可以改名为普通债权,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确定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请求确认二手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不适用诉讼时效期的规定。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期的规定。诉讼时效自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买方拒绝履行的理由
二手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后,买方不履行合同支付义务或支付义务不符合约定,无合理辩护理由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购房余款的支付时间
二手房销售合同当事人有先后履行付款和交付协议的顺序。一方未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一方有权拒绝对方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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