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区教育局、各街道科学划分施教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为招生主体,承担本施教区内的招生任务,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核定的义务教育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在确保2021年各公办小学和初中施教区学生入学符合教育部、省政府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执行规定班额。加强学籍管理,发挥学籍管理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
免试入学,公民同招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规定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公办学校
1.施教区划分
街(镇)内各中小学的施教区由街(镇)中心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自主论证,科学划定,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向相应街镇的施教区学校咨询;主城范围内各中小学的施教区按《六合区2019年主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方案》执行,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在“六合教育”(网址为http://www.lhenet.net/)“办事指南”中查询。
2.小学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3.入学条件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①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儿童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原则上应在2021年6月6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的产权证明相一致。“同一户籍”指儿童和监护人户口同簿。“产权证明”是指监护人的实际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而不是与他人共有权证。“实际居住”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产权证所在处。
②户籍审定中出现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学校应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期限内,办齐有关手续,逾期则由学校视招生计划内空余学位情况按招生类别、录取顺序的相关规定处理。
(2)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的儿童少年入学
儿童少年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监护人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或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在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正常报名入学。
(3)户口挂靠他人处的儿童少年入学
①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有产权房(非与他人共有),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监护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②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持“四老”房屋产权证的儿童少年入学
持“四老”(“四老”特指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一是儿童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二是儿童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儿童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
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有产权房,即使儿童出生后户口在“四老”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的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5)购买二手房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①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当年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或初中报名。
②满足①要求,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6)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儿童少年入学
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应以监护人和儿童在同一户籍并且与实际居住的产权证一致的房产为准。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明及户口簿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
(7)拆迁户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①拆迁户未安置到位的或未自购新房的,需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②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③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8)共有住房、小产权房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共有住房(含与监护人父辈或者监护人与他人共有)家庭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名下有其他房产,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监护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如果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没有其他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由于历史原因购买的小城镇户籍或购买“小产权房”无法落户,造成户籍与房产不一致的情形。①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②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小产权房”为其自有的唯一住所且实际居住,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9)电脑派位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要求,今年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六合区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学校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待公办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登记结束后,研究确定并于6月9日公布。
区教育局将加强对电脑派位工作的指导,相关热点公办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的时间和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电脑派位的报名登记,并组织实施电脑摇号派位工作。
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六合户籍学生,符合电脑派位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区内热点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含励志学校小学部和面向六合区招生的其他区外民办小学)志愿中选择2所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符合电脑派位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含励志学校初中部和面向六合区招生的区外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选择2所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选择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没有摇上的学生,可以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如果电脑派位摇号派中而主动放弃的,则不能回原学区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非六合户籍新生,需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10)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及对六合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区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安排有关公办学校就读。
以上政策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样适用。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证件和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到区教育局办公室登记(地址:六合大厦1712室,电话:57110256),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招生计划
(1)区教育局根据主城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分布的摸底情况,科学安排2021年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执行。(注: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部一年级招录新生全部在成贤街小学龙池分校过渡一年)
(2)各街镇中心学校及所属中小学应根据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分布的摸底情况,合理安排各校2021年招生计划,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民办学校
民办励志学校要依据南京市招生政策规定,认真研制学校招生办法,于5月26日前将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5月28日向社会公布。学校在市、区教育局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工作。民办励志学校(含小学和初中部)录取名册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批。录取名册一式两份,区教育局和学校各留存一份。
1.民办小学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计划:励志学校小学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发布。
(3)招生方式: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
(4)登记报名:2021年民办小学报名招生,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选报2所民办小学(不参加热点公办学校派位的情况下)。六合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于6月18日-19日到六合区励志学校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能参加民办小学的电脑派位报名。
(5)招生录取:报名后,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市局规定6月26日全市同步进行电脑派位,6月27日可网上查询电脑派位结果。学生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需在6月27日-7月7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7月7日17:00前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2.民办初中
(1)招生计划:励志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发布。
(2)招生方式: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所有报名人员实行电脑派位录取,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在小学部届满六年级的情况下,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小学部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登记报名: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按照学校发布的招生报名办法,参加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应于6月11日-6月1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六合区励志学校进行电脑派位登记报名。非六合户籍但属于市内其他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6月11日-12日)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登记报名。
(4)招生录取:报名后,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市局规定6月26日全市同步进行电脑派位,6月27日可网上查询电脑派位结果。学生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需在6月27日-7月7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7月7日17:00前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各义务教育学校于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学校门口张榜公布。
电脑派位招生学校于电脑派位当天下午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电脑派位录取学生名单,参加电脑派位招生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于6月27日通过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六合区2019年主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
六合区主城中小学施教区范围现包含的小区及社区住户详见学校入学公告。新建小区施教区划分由区教育局划定后公布。
一、六合区主城小学施教区
实验小学:长江路以南,龙津路—龙津南路—宁六公路以西,宁连高速—滁河—招兵河以东。
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部:滁河以南,宁连高速—宁六公路以西,通湖路—龙池湖—龙群路—滁河河套南支流以北,滁河以东。
双语小学:建设东路以南,八百河以西,滁河以北,龙津路—延安路—延安北路以东。
双语小学雄州分校:雄州与马鞍交界以南,雄州与原新篁交界以西,六扬公路—东门立交以北,金江公路至新篁河以西,新篁河至滁河以北,滁河—八百河以东。
广益小学:宁启铁路—建设西路以南,延安北路—延安路以西,长江路以北,招兵河以东。
北京东路小学棠城分校:滁河以南,滁河以西,雍六公路以北,宁连高速—宁六公路—龙津南路以东。
南师附小方州分校:宁启铁路以南,八百河以西,建设东路(东西方向)—建设西路(东西方向)以北,北外街—宁马公路以东。
六合区棠城学校蒋湾分校:六合大道以东,宁连高速、雍六高速以南,滁河—化工园以西,槽坊河以北。
1.南师附小方州分校:在建设东路(东西方向)和建设西路(东西方向)未完全建成前,建设东路(东西方向)以北部分是指:已建成的建设东路西段?延安北路80—8号?停车场—大观园酒店—建设东路19号—体育路37号—体育路38号—六合区公共自行车临时办公点?白果北路—八百河以北;建设西路(东西方向)以北部分是指:已建成的建设西路西段?北外街—八百路18号(六城生猪定点屠宰场)—薛营202号、203号—薛营1号至20号—延安北路31号以北。
2.龙池小学施教区范围因蒋湾小学施教区划分调整为:滁河—龙群路—环龙池湖路南—通湖路以南,江北大道以西,马汊河以北,宁启铁路(铁路西属老龙池户口所在地)—滁河以东。
3.金江公路以西,雄州东路—六合大桥以北,八百河以东的一年级新生可以选择到双语小学或双语小学雄州分校就读(此条仅适用于2014年8月31日前房产和户籍均在此区域的原住户)。
二、六合区主城初中施教区
六合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宁启铁路以南,八百河以西,滁河—龙津桥以北,龙津路以东,长江路—招兵桥以北,招兵河以东。
科利华中学棠城分校:滁河以南,滁河以西,雍六公路以北,宁连高速—宁六公路—龙津南路以东。
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初中部:招兵桥—长江路以南,龙津路—龙津南路—宁六公路以西,通湖路—龙池湖—龙群路—滁河河套南支流以北,滁河以东。
1.六合区龙池初中施教区范围为:马汊河以北--宁启铁路以东(铁路西老龙池户口部分村庄),滁河—龙群路—华欧大道—环龙池路南—通湖路—江北大道—宁连高速、雍六高速以南,滁河——化工园以西,槽坊河以北--江北大道至马汊河段以西。
2.金江公路以西,雄州东路—六合大桥以北,八百河以东的初一新生可以选择就读六合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也可以选择就读雄州初中。
三、相关说明
1.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当年《六合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2.随着人口与学校布局情况的变化,相关学校施教区也将作相应调整。
六合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5月21日(周五)区教育局召开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向社会公布《六合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2.5月26日(周三)前,民办励志学校上报招生工作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至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上报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至区教育局核准。
各街(镇)中心学校及所属中小学、直属初中、直属小学依据六合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及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学校办学性质、招生政策、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与方式、现场审核时间、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要求、录取办法、均衡分班原则、招生咨询电话等内容;街(镇)中心学校所属中小学施教区有调整的,将调整方案报基教科备案。
3.5月26日(周三)前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材料审核,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4.5月28日(周五)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5月28日-29日(周五、周六),六合区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报名登记(地点:区招生办公室)。
6.5月31日(周一)—6月6日(周日),符合六合主城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或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符合招生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自行登录六合教育网“六合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儿童、少年只能报一所公办小学或初中)。如果儿童少年监护人自行登录招生报名系统确有困难,可请相关幼儿园、小学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7.5月31日(周一),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显著位置张贴入学事项公告,明确作出“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承诺,并上报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承诺书至区教育局。
8.6月5日至6日(周六、周日),全区农村小学现场报名登记。各街(镇)适龄儿童监护人,陪同儿童携带户口簿等有关证件材料到相应街(镇)小学进行新生报名登记。
9.6月9日(周三)区教育局公布实施电脑派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和民办励志学校电脑派位计划;各小学在学籍系统中打印学籍卡并盖章后(每生仅一份,请妥善保存,将来交给录取的初中作为初一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6月18日交毕业生。
10.6月11日(周五下午6:00)前,主城学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工作,打印通过报名系统采集的报名信息表。
11.6月11日—12日(周五、周六),区内户籍、有择校愿望且符合电脑摇号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1)报名地点:报南京外国语学校及民办初中的在励志学校;(2)每名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含励志学校初中部)、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可选择2所学校填报电脑摇号志愿。
12.6月12日—13日(周六、周日),符合主城公办中、小学报名条件、通过网上报名后,监护人在预约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网上报名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并签署《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户籍和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学校核对并修正学生信息,完成信息初次审核工作。
13.6月18日—19日(周五、周六),区内户籍、有择校愿望且符合电脑摇号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填报热点公办、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志愿。报名地点:公办小学在实施电脑派位摇号的有关公办小学,参加民办励志学校小学部电脑派位的小学新生,在励志学校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区内热点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中最多可选择2所学校填报电脑摇号志愿。
14.6月25日(周五)前,各街镇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毕业小学集中报名审核。各街镇中心学校、直属小学上报区教育局:(1)经街镇中心学校审核的“六合区小学毕业生上报名册”、“六合区主城小学毕业生上报名册”;(2)在区内非户籍地小学就读,初中要回到户籍地初中就读汇总名册及有关证明材料。
15.6月26日(周六)至6月27日(周日),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后,监护人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街镇中心学校现场审核。
16.6月26日(周六),同步进行民办励志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17.6月27日(周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18.6月28日(周一)—7月6日(周二),部门联动审核主城公办小学、初中现场审核通过的学生报名信息及证件材料。
19.7月3日(周六),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20.6月27日(周日)至7月7日(周三),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7日17:00。
21.7月8日(周四),实施电脑派位招生的公办热点学校上报电脑派位录取名册至区教育局审批;民办励志学校将摇号录取的确认后的新生名册报至区教育局审批。
22.7月20日(周一),民办励志学校(含初中和小学部)上报最终录取名册。
23.7月21日(周三)—26日(周一),基教科网上审核、分类分批录取主城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并逐一核对主城小学全体毕业生录取初中信息,按有关政策规定,确保人人有学上。
24.7月27日(周二)—30日(周五),基教科拟定全区初中新生录取名册及主城公办小学录取名册。
25.8月5日(周四)前,组织召开区初中新生现场录取工作会议,下发全区初中新生录取名单。
26.8月6日(周五)前,各街(镇)中心学校上报所属小学新生录取名册至区教育局备案。
27.8月10日(周二)前,各义务教育学校张榜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28.8月16日(周一)始,审核、协调完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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