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型一般为大型的统建楼或以前的村委楼部分村委楼的常规操作方式。具体操作:
1、原业主与新业主签订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一般由中介提供)
2、原业主带齐原购房的资料,合作建房合同、收款收据、绿本使用权证等
3、原业主带齐资料到物业处开具完费证明
4、原业主出承诺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是不需要,每个开发商要求都不太一样)
5、开发商核对业主资料无误后,会收回原业主合同绿本等资料并记录在案。
6、开发商给新业主,开出新合同。(这个合同上除了日期和主业资料与之前的合同不一样之外,其他都一样的,价格也是写的原来初始的价格。)
7、新业主带齐资料到管理处过水电、燃气等资料。
注意事项:
现在大多数村委都不给二手房盖章的了,所以开发商收回绿本,便不会再发新的绿本,只是在转让协议上有另外说明而已。
过户完成,开发商会把新的合同和原始的房款收据一起给到新业主(房款收据上是不户名的,只有房号,这个就是为了后续转手方便)。
以前这种过户方式只会出现在农民房转让上,现在也越来越多的的统建楼或村委楼或军产房采用这样的过户形式。原因无非两个,一是开发商要求的过户费用过高,二是原甲方不接受过户。
这类型的操作,都比较简单,大致如下:
1、原业主与新业主签订转让协议(协议一般由中介提供)
2、原业主带齐资料(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律师见证书)与新业主约定时间一同到律师楼做见证(律师见证一般会在初始见证的律师所)
3、律师楼签订见证书之后,把原业主的所购房资料全部移交新业主,律师确认无误后,即完成过户。
注意事项:
一定要可以到管理处过水电及燃气的。
一定要核实业主身份及检查好原业主的原始资料,无论过了几手,都应有可追溯的资料。
过户后第一时间去物业过水电及收房。
这类物业过户,不会有新的合同,只有转让协议、律师见证及原业主的购房资料。
第一步,买卖双方应在深入了解过对方的个人经济信誉情况及对方的房屋和进行了合理有效的沟通后,按照约定的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等等为依据和条件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上签署双方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加盖手印或者是盖私章,同时明确出房屋的详细信息。
第二步,就是申请交易和网签。买卖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在部门的咨询台领取网签号及信息表,并要按照合同的内容填写;接着在网签后,领取相应的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包括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在财政部门的受理大厅缴税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准备接下来的登记发证。
最后一步,就是交土地出让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登记过户,及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地因地区可能存在不同,但大多数都是在国土局进行缴纳,同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时还要保证卖方的夫妻双方均在场签名确认。
1、缺少“五证”
2、拆迁难补偿
3、质量难保证
4、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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