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是一家德国企业的翻译部文员,那时是2012年,底薪2500+加班费,6天制,一天8小时,其他时间上班的话算加班,不包吃,住宿扣水电费(我外宿),五险。
两班倒的工作,一班是早9点到下午6点,另外一班是下午1点到晚上10点。主要工作是录入翻译好的单到系统,定时更新订单数字到黑板上,打包分类好产品走哪个快递(EMS,Ups,Fed,Dhl),整理订单等等。
这个工作我只干了两个多月,HR的人找了我几次希望我不要辞职,最后还是辞了。上早班还好,一般可以6点下班,是有公交车坐的,但是晚班呢,很多时候要加班,过了10点半就没有公交车坐了,试了几次,黑夜冷风中坐着一辆电动车回去,满可怕的,而且那个地方还比较偏僻,一次坐十几块钱,算下来一个月也花不少钱。虽然HR的人叫我搬到宿舍,还说给我算一半的水电费,但是我没有搬进去,公司没有食堂,得在外面买来吃,没带饭去公司时,去外面吃了几次,肚子不舒服。说为什么不去公司近点的地方住,周围都是工业区呀。福利嘛,还行,记得要过年了,公司都在赶货,公司主要的客户是德国的,我们春节放假,但是德国那边是没有假期的,我们必须在过年放假前把该赶的货都赶出来。赶货赶得太晚了,已经超过晚上12了(这天已经是除夕了),老板大半夜把财务叫过来,一人发个红包,一人两百块。过了年来上班了,公司每个人的红包也是两百块,听说工作满一年的还有年终奖,生日当月也发给5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