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现有20多户村民要求实际承租人刘幸福退租返还土地,共涉及40多亩。有10多户村民准备起诉,他们的情况与徐金华相似。而这与泰兴市国土局认定的只有20.51亩属于未批先建相矛盾。
乱占农田建厂、侵占集体财产、殴打恐吓村民、骗取退税款……10多年来,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翻身村原支书刘幸福让不少村民深感不幸福。多名村民、知情人常年举报刘幸福违法事实,但遭到打压。
村集体资金成个人“提款机”
10月25日,半月谈记者再次来到翻身村,看到幸福集团厂区西侧已有部分违法建筑被拆除,破碎机正在破碎硬化路面。据滨江镇国土分局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组织城管部门拆除了2000多平米的违法建筑,拆完之后会按规定复垦。泰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徐金华案所涉地块其中一处上已盖了办公楼,目前拆除退地面临困难。
泰兴市国土局已对20.51亩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查处,但拆除面临困难。“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国土部门又没有强制执行权,故向泰州市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负责人说,他们多次动员刘幸福履行处罚决定和法院裁定,但当事人迟迟不主动拆除。
半月谈记者从泰州市公安局了解到,针对村民反映的刘幸福非法占地、侵吞集体资产、窃取国家资产、非法拘禁工人、殴打恐吓村民等行为已立案调查。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也已调查询问举报所涉人员。
2015年,翻身村村民徐金华起诉翻身村村委会,要求依法解除村委会与其签订的租用土地协议,将其出租的1.872亩土地恢复原状后依法返还。
多名村民反映,对刘幸福的所作作为,村民常年举报投诉未果,且不断被刘幸福雇佣的社会人员恐吓殴打。他们呼吁相关部门打击“村霸”,让翻身村村民早日“翻身”。
乱占地、吃“集体”、打村民…… 这个村霸为何如此嚣张?
“他让村里开票支付300元一亩租金,自己支付剩下的200元一亩,这些在村委会都有据可查。”1999年至2012年担任翻身村党支部副书记和经联社主任的戴森林向调查人员说,刘幸福租用翻身村的土地大部分都由其经办。
调查人员进一步发现,刘幸福在办理农业用地转为工业用地手续时,是以发展村集体经济名义申请,且以村委会名义与村民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利用村集体资金支付部分土地租金。但实际上,刘幸福所办的企业所得全为其个人所有。
据参与拘禁的一个看押人员介绍,当地派出所曾立案调查此事,对具体参与拘禁的人员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据知情人士透露,2003年刘幸福所属企业窃取用电达60万元,后来法院判决刘幸福补缴电费和罚款。“供电公司当时急于在翻身村建一个220千伏变电站,时任村支部书记的刘幸福带领一帮人阻碍施工,供电公司未敢深究,最后他连罚款都未交齐。”
当日,徐金华在回家的路上,刘幸福纠集8个社会人员对其进行殴打,并设置路障阻断其回家的路。至今徐金华因害怕刘幸福打击报复,租住躲避在其他地方。
半月谈记者在滨江镇翻身村东南处看到,由刘幸福实际控制的幸福集团围墙高筑,厂内亭台楼阁一应俱全,厂周边是农田和村庄。近年来,翻身村及邻村芦碾村多名村民实名举报刘幸福涉嫌以租代征,在租赁的农田上建设永久性非农建筑,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性质。
2017年9月,徐金华向泰兴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退还租用给刘幸福厂区的土地。当月17日,该院执行局法官闻捷与徐金华一道来到翻身村委会,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情况。 “他指派人扣押我们工人行李,不让工人离开,用汽油烧行李。大夏天把我们厂长和一名管理人员关在锅炉房里蒸烤。”2006年,泰州靖江人顾某租用刘幸福厂房办服装厂,因想提前解除租赁协议,与刘幸福发生纠纷。刘幸福要求顾某支付一年30万元租金作为补偿,并派人以非法拘禁、虐待工人等方式逼迫顾某满足其要求。 因刘幸福为实际承租方,被法官叫到村委会问询。双方因言语冲突,刘幸福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当众殴打徐金华并恐吓“要是敢回家,就打死你!” 翻身村村民期待早日“翻身” 违法占地建厂,法院判决拒不整改 翻身村和芦碾村多名村民向调查人员举报称,刘幸福在担任翻身村支部书记期间,不仅欠缴村集体租金,还利用职务便利,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把村集体资金变成个人“提款机”,用于支付村民的土地租金以及幸福集团的其他支出。 非法拘禁、恐吓殴打,百姓有苦难言 多名村民反映,刘幸福曾多次组织人手非法拘禁、殴打恐吓与其产生纠纷的百姓。 “刘幸福实际控制的泰兴市东方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由于延迟缴纳税款等违规原因,纳税信用等级原本为C,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该企业通过贿赂相关官员,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调至A。2016年和2017年两个年度累计骗取退税款近500万元。”张某说。 刘幸福的一个亲戚张某向调查人员提供的一份送礼清单显示,刘幸福曾多次宴请多个系统的基层官员,并赠送茅台酒、天叶香烟、高档茶叶等礼物。 据介绍,该土地是2011年5月,刘幸福因办厂需要,以翻身村村委会名义与相关村民签订的租用土地协议中,所租用的土地中的一部分。受理法院泰兴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土地租赁协议虽系双方真实意愿,但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强制性规定。 滨江镇国土分局负责人告诉半月谈记者,幸福集团厂区是从1982年到2011年不断扩建而成,深圳小产权房买卖,总共占地84.03亩。其中,36.95亩办有土地使用权证,26.57亩为1982年至1985年历史沿用村集体土地,20.51亩未批先建,违反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 依据相关土地批复文件,刘幸福实际承租的土地每年需以每平方米5元的价格向村集体支付租金。然而多名村民反映,相应土地租金一直未缴纳,若扣除6.55亩国有土地,按照77亩计算,10年需支付租金250多万元。 “村霸”嚣张,对于一方百姓的平安感和幸福感都是一种杀伤。付启章认为,必须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在党的领导下让村民真正“翻身”成为主人;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基层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只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村民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生活。 长期研究基层治理的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付启章表示,“村霸”长时间为害一方,折射出村民自治制度在一些地方形同虚设,少数党支部甚至异化为支部书记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获取私利的工具。当自治机制失灵导致村民被迫实名举报以争取正当权利时,上级有关部门理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如受利益输送影响,采取“安抚性”“宽松式”执法,必然助长“村霸”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