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70年到期怎么办?一定要交钱吗?中国相关问题

即使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使用年限问题,作为土地上的附属物,一旦70年后地权到期,房屋的附属物是什么?根据2007年10月生效的第《物权法》1014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2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依法续期。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007年8月30日生效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版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十条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国家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得收回;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并可以根据土地使用者实际使用年限和土地开发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在期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批准收回土地。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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