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人才安居专用房房源的筹集渠道,主要有两种——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和政府集中建设。
按照办法,这一类特殊性质的住房,主要用于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不得用于人才安居外的其他用途。
筹集的人才安居专用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一般应在150平方米以内。
人才安居专用房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选择享受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的引进人才,不再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贴、生活安居补助和博士后出站留甬工作补助等人才安居货币补贴。
人才安居专用房的租、售使用方案,将由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人才住房需求情况及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情况拟定,提交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
在商品住宅楼盘中配建
对于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的人才安居专用房,办法要求相关部门编制年度筹集计划,明确各区域的配建总量,列入年度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计划。
在土地出让前,人才安居专用房的配建比例,就将纳入土地出让方案。
土地出让后,开发商要在楼盘里配建多少量的人才安居专用房、建成后怎么移交等,都会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
办法规定——
配建的人才安居专用房,一般采用分散方式配建,即配建的人才安居专用房不预先要求布局在特定楼栋、层次或单元,但须按照所在项目商品住房同等标准建设。
同时,商品住宅楼盘中配建的人才安居专用房,在楼盘申领预售许可证前,开发商应报请市级代持机构选定房源,由市级代持机构按配建人才安居专用房面积占整个项目住宅面积比例,在该项目各户型房源中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定。
人才安居专用房房源选定后,开发企业与市级代持机构应在5日内签订人才安居专用房移交协议,并附人才安居专用房房源清册。列入房源清册的人才安居专用房,不得纳入预售(销售)范围,且应当在楼盘表中明确标注。
在楼盘具备交付条件后,开发商应按移交协议与市级代持机构办理交接手续,市级代持机构应当及时完成人才安居专用房的权属登记申请工作。
人才安居专用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与所在小区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
集中筹建
办法明确,政府集中建设的人才安居专用房,应充分考虑人才队伍结构和人才安居需求,项目规划选址应综合考虑城市轨道交通、产业布局、公共配套,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项目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
集中建设的人才安居专用房按照谁投资谁持有原则,建成后由相应代持机构持有产权。
办法鼓励社会力量筹集出租型房源,以解决人才居住需求。
鼓励房地产企业规模化租赁经营各类园区的配套住房或商务公寓,并通过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和专业物业管理措施,形成邻里式租赁社区。
允许符合条件的闲置商办用房,按规定程序改建为出租型房源,解决人才居住需求,但改建后,须进行规划、建设及消防验收。
办法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在符合用地规划前提下,集中建设职工宿舍,解决企业或园区职工(包括企业或园区人才)居住需求。
用人单位也可通过租赁或购买市场房源,实现人才住房分布区域、套型结构、规格档次的多样化,满足人才的多样性居住需求。
新闻多一点
去年以来,宁波拍出了多宗“封顶价+配建人才房”的宅地。
其中俗称的人才房,就是人才安居专用房。
第一宗要求配建人才安居房的,就是去年4月初轰动全城、被绿城以“20750元/平方米封顶价+配建21200平方米人才房”拍下的东部新城核心区宅地,即现在在售的、住宅备案均价高达43700元/㎡的“凤起潮鸣府”。
之后,海曙高塘、老江东福明、鄞州钟公庙和首南、东部新城东片区等区域的“黄金宝地”,也连连拍至“封顶价+配建人才房”。
按照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数据统计,去年以来宁波已成交宅地中的人才安居房配建总面积,达到7.9万平方米,已相当于一个中等体量的新盘了。
按楼盘开发的一般周期,首批人才安居房估计得两年左右之后才能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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