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跻身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示范城市
记者7月25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深圳市已被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示范城市,可获得3年共24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
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月18日至7月24日分别在官网对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示范城市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均未收到对这16个城市的任何异议。
据了解,中央财政将对确定的试点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示范城市可以自主确定资金使用方案。
据悉,本次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是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而开展的专项试点,目标是用3年的时间,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较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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