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人才包括在东莞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作出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共分为“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五大类。根据规定,特色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重点从在莞工作、科研或创业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
人才补贴:特级人才购房最高补贴250万
租房和购房都可享受补贴,其中特级人才租房补贴最高5000元/月,而特级类人才购房补贴最高达250万元。个人所得税补贴时间从被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且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月算起,为期最长三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特色人才创业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引才奖励:引进一名特色人才最高奖励50万
特色人才享有多项福利,而引进特色人才的企事业单位同样能获得财政奖励。根据相关规定,在推动高层次人才对接和落户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企业、社会组织、东莞市海外人才工作站和非全额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简称“中介机构”),为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推荐并成功引进特色人才,有望获得相应的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为:为东莞市引进特级人才,每引进1人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每引进一名一类人才奖励20万元;每引进一名二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引进一名三类人才奖励5万元;每引进一名四类人才奖励2万元。引才奖励每年发放一次,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资金。该项奖励申报与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