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年的棚改政策,本次会议明确了四方面内容:
1.新三年棚改计划必须实施,但棚改项目必须区分收益与融资能否平衡;
2.棚改货币化不搞一刀切;
3.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取消,但鼓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收益能平衡的棚改项目继续贷款;
4.融资以发行棚改专项债为主。
壹
今年10月8日的国常会表示,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的三年棚改计划,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所谓“新三年棚改计划”,就是2018年2020年将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今年按计划完成580万套后,年、2010年还要完成920万套,年均460万套,目标上相对有所降低。相应地,融资压力也会减轻。
有的地方就反映,之前已经棚改了一部分,剩下的如果不实施棚改,维稳压力大,风险高,所以必须积极推进。
在此之前,棚改范围有所扩大:有的地方将棚改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建制镇,有的把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的居民楼纳入棚改范围等等。
本次会议重申,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但是要区分收益能否平衡,这主要为发行棚改专项债做准备。
棚改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棚改腾挪出来的土地出让收益,因此和地价、房价密切相关:一二线城市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平衡,但三四线城市、县城将难以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贰
在过去三年,棚改和去库存的结合产生了棚改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在棚改中的占比也一路上升。
根据公开资料,我国2014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为9%,2015年为29.9%,2016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48.5%。据市场机构测算,2017年达到了60%左右。
货币化安置的快速推进造成了三四五线城市的房价飞涨。所以会议明确,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不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
今年政策已经调整,商品住房供需紧的市、县,要进一步降低货币化安置比例。明年还将继续。
叄
据悉,“政府购买”棚改模式为当前的主要方式,一般是由政府选择具有实力的平台公司,与其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平台公司负责具体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棚改专项贷款。
财政部2017年印发的财预〔2017〕87号文称,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但“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涉及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棚改属于豁免的范围。
不过,虽然集中于三四线的棚户区改造及其货币化起到了“踩油门”的作用,刺激了房地产需求的迅速扩,对去库存有正向作用,但华融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现在负面的作用正在显现,特别是部分城市房地产泡沫日益严重,加剧了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利于调控房价。
同时,也有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现在要进行的棚改项目实施难度较大,缺乏可盈利空间,很难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一般城投公司会以项目作为担保融资,地方政府为完成棚改任务半遮半掩地为项目兜底,但在债务高企的现状下,无疑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上升的担忧加剧。
本次会议直接指出,年政府购买棚改模式取消,但鼓励国开行、农发行对收益能平衡的棚改项目继续贷款。
肆
关于融资,先提供两组数据:
1.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模式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开行、农发行的贷款资金。2017年,国开行、农发行发放棚改贷款分别为4273.9亿、8800亿,合计1.3万亿左右。
2.在2018年,棚户区改造专项债问世。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棚改专项债发行3100亿。
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年棚改融资以棚改专项债为主。那么,棚改专项债的规模将大幅增加。(2017年新增专项债0.8万亿,2018年1.35万亿,年有可能增加至2万亿以上)
棚改及货币化安置走向何方?
商品房待售面积是反映房地产库存水平的指标之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19亿平方米。经过两年多的去库存,至2018年8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已降至5.39亿平方米,为2014年初以来最低水平。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目前,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需求己经基本完成。”
据戴德梁行首席政策分析专家魏东向表示:“棚改货币化政策的确能够很大程度上改善民生,帮助棚户区居民提升生活质量。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自2015年以来呈现连续上扬的态势,在一二线城市纷纷限购的背景下,一些热钱在末班车心态的引领下也纷纷流入三四线城市,推高了当地房价,同时放大了有效需求,造成房价高于真实价值。本次所以棚改货币化的政策调整是适应了当下的市场现状。”
“未来,预计棚改货币化政策会更加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区域的市场情况采取相应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完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