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和赠与直系亲属不征税

深圳小产权房网消息:6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从2019年起,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意外所得”征税。

《公告》明确了对房屋继承和免费赠送直系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意外收入调整后,税负保持不变

财政部税务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解释,为贯彻落实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做好相关政策衔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号,对原税法下“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相关所得调整适用的应纳税所得额,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告》的一个重大调整,是将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部分项目调整为按“意外所得”征税。“部分原本按照‘其他收入’项目征税的收入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质。《公告》年,调整为按‘偶然所得’项目征税。意外收入适用税率为20%,与原税率相同,纳税人税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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