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小产权房国土部明确表示
20092000年5月21日举行的东莞市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的违法建筑的决定》。小产权房作为东莞的历史;债务被列入解决议程。消息发布后,舆论普遍认为东莞的突破将是;小产权房合法化是先例。然而,通过审视东莞的特殊情况,我们发现它不可能向全国推广。
一方面,历史上大面积小产权住房的积压使当地政府必须面对这个问题;另一方面,东莞被选为物业税试点城市,也让政府看到了增加税收的可能性。渔村兴起;非法建筑东莞户籍原村民35.8拥有1万人;城中村农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屋超过35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21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农民房价仅为商品房价格的1/3-1/2。从1978年的小渔村到目前常住人口846万的国内一线城市,东莞几乎没有老城区,所有城区都是农村城市化的结果。东莞发展之初,中国房地产制度不完善,留下数十万;非法建筑,即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这些房子大部分村委会建造的。拆除违法行为,挖掘根源;城市村庄的趋势伴随着非法建筑的兴起,东莞市政府多次整改,但效果不佳。
2003年底,时任东莞市执行副市长的徐宗恒率先组建了一个联合研究小组。8个多月后,他提出了两份报告:《关于非法建筑的研究报告》和《关于城市村庄改造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披露了两个鲜为人知的新闻:
1、近年来,东莞小产权房总面积超过170平方公里的大超过170平方公里的大型工业区被非法建筑侵蚀近20平方公里。目前,很难找到被征用的土地。
2、东莞90%以上的非法建筑分布在城中村。城中村的主体恰恰是小产权房。土地合法,房屋非法解决城市扩张的土地缺口;2004年,东莞决定将所有土地全部国有化。东莞原户籍农民27万余人直接转为城市户口,失去土地。但这一过程仅从法律上确认了东莞土地的国有所有权,补偿了尚未占用的耕地,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尚未完全完成;如何举报东莞小产权非法排污手续,法律灰色
该地区至今保留。自1999年以来,东莞出台了多项规定,试图解决小产权住房问题,但效果和大鹏镇小产权住房安装电表不明显,直到2004年,仍有大量农民(村集体)集资住房销售案例。;两项规定未能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与此同时,长期以来,东莞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完全依赖于集体土地开发的土地转让、私人住房租赁和红利。这些面积巨大;虽然建成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但已成为既定事实,这是东莞市政府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物业税试点是2005年以来东莞的主要原因;物业税试点城市,虽然不实际征收物业税,但每年都会计算。据东莞新闻网5月31日报道,东莞将进行物业税征收试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投资910万元建设相关系统。
4今年1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稳定房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实施国家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房地产税征收政策。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了要求;认真推进物业税研究工作。该局三个税务机关将负责物业税的试点和相关工作。小产权房屋不合法,物业税源将减少东莞特例的一半;小产权房屋占东莞房屋总数的一半。开征物业税的,当然要明确这些未登记的;历史遗留下来的非法建筑,否则,政府的物业税源将减少一半。东莞实践,2003年,东莞提出城市化计划,一次性实现;广东省政府支持农地国有化,但土地部坚决反对。国土资源部认为,从保护耕地和农民利益的原则出发,城市化并不意味着不可避免地与农业发展相冲突,东莞提出城市化计划,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损害农民利益。
因此,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下半年在东莞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形成了向国务院报告的研究报告。虽然东莞于2005年完成;土地完全国有化,但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东莞的做法,以下不为例。国土资源部解释说,2005年3月,国土资源部对东莞;土地转让的法律依据,作出特殊解释,指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5)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用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可以依法征用为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如果东莞颁发了小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也是因为这些房屋占用的土地已经是国有的。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小产权房屋,它们使用的土地仍然是;农村集体土地,因此,东莞这次可能没有国家推广的法律依据;小产权房屋的开创性也是因为这两个房屋占用的土地已经是国有的,但无论如何打破了小产权房屋供应的实质性的实质,都不可能被搁置。这两个核心问题,都是打破了小产权房屋的。这两个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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