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维修基金支付方案 我买房的时候 合同是按总房价的3%收取的 明年就要交房了 我遵循新的计划吗

物业维修资金的支付比例以您在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支付时的现行政策为准。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