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还公布了一项最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特别对高新南部园区、天府新区的房产购买政策作出限制。
新政中明确提出:
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这意味着,高新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房子不是人人都能买了!
图据东方IC
除了限购政策,该通知也对土地供应、房地产市场规范、公积金等进行了规定,其中,公积金政策内容如下:
首先,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其次,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
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
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此次新政还强调了监管措施,要求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捂盘惜售、违规收取诚意金、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倡导理性消费,净化舆论环境。
与此同时,今天,又来了另一个重磅消息!
11月18日,蓉城各家商业银行收到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下发的《关于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决定对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执行二套房首付7成的房贷新政。
根据《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意见,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21家核心成员单位于2016年11月17日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决定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购房:
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未结清相应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暂不提供贷款支持。
通知要求从11月18日起执行。
在此之前,成都地区二套房首付为4成,利率上浮10%。这一消息意味着二套房首付成数将大幅上升到7成,堪称史上最严厉的二套房政策。
同时,成都商报记者也从一家接到通知的商业银行处获悉,按照惯例,商业银行在11月18日前受理的业务,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18日受理的则将按新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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